T/HNAGS 015—2023 "洞庭香米"品牌管理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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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HNAGS 015—2023 |
中文标题 | "洞庭香米"品牌管理规范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 for management of“Dongting aromatic rice”brand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1 谷物种植 |
发布日期 | 2023年02月01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03月01日 |
起草人 | 申圭良、杨永圣、黎望华、黄艾娜、谷新、曾凡荣、刘纯、曾明会、毕敏、曾娟华、叶素丰。 |
起草单位 | 湖南省现代农业企业协会、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湖南省标准化协会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洞庭香米”品牌管理的管理机构职责、品牌使用认定、品牌授权、品牌使用要求、品牌使用权注销等要求。 |
主要技术内容 |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HNAGS 016 “洞庭香米”品牌评选规范 T/HNAGS 017 “洞庭香米”品牌标志设计与使用 “洞庭香米”区域公用品牌由品牌管理机构持有和管理。 应建立健全品牌监督管理制度,开展品牌日常管理。 应组织企业进行品牌认定工作。 品牌标志授权,制定品牌授权企业及产品目录并按程序对外公布。 应对品牌保护和品牌培育、宣传、推广等。 对可能影响品牌形象的行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产品出现的品牌危机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理。 对授权产品质量及广告和有关宣传材料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企业进行整改,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 应定时组织开展授权企业和产品的市场满意度调查。 应对授权企业和产品进行定期评价,对评价不合格的企业要求定期整改,评价合格的企业和产品可续签使用合同。 对品牌标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对品牌标志授权使用企业有关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品牌管理机构应持续或定期对品牌标志的应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品牌管理机构应通过著作权登记、商标注册等多种途径保护“洞庭香米”品牌的知识产权。 未经授权使用品牌标志或使用相近标志等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品牌管理机构依法维权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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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30000501427344U | 发证机关 | 湖南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技术、信息交流、行业管理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杨永圣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2号 | 邮编 : 410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