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ALNCP 1001—2023 “井冈山”区域公用品牌评价通则-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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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JALNCP 1001—2023
中文标题  “井冈山”区域公用品牌评价通则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20.99 有关质量的其他标准
中国标准分类号  A00
国民经济分类  A051 农业专业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05日
实施日期  2023年01月10日
起草人  刘丽红、朱烈波、彭富善、杨莉仁、陈刚、滕琳艳、王兰彬
起草单位  吉安市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吉安市绿色农产品促进会、吉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4 申报条件
4.1 必备条件
申报使用“井冈山”区域公用品牌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吉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
——产品在吉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生产加工,种(养)殖、生产加工取得相应的资质,产品符合相应“井冈”产品标准要求;
——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未发生环境生态事故,一年内未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每类产品的销售收入、种植面积、年产量等符合相应产品的评价细则要求。
4.2 优先条件

申报使用“井冈山”区域公用品牌主体满足以下条件可作为加分项:
——拥有自有商标所有权,并使用三年及以上;
——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市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产品获得以下认证其中一项: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它同等级别认证;
5 品牌评价
5.1 评价对象
符合本文件第4章必备条件的主体及其产品。
5.2 评价依据
吉安市绿色农产品促进会应依据以下内容进行品牌授权评价:
a) “井冈山”区域公用品牌评价通则
b) “井冈山”区域公用品牌各类别产品的评价细则;
c) “井冈”产品标准。
5.3 评价程序
5.3.1 申报
5.3.1.1吉安市绿色农产品促进会应制定每类产品的申报资料清单。
5.3.1.2申报主体向吉安市绿色农产品促进会各县(市、区)联络办提出书面申请,各县(市、区)联络办应及时提交吉安市绿色农产品促进会。
5.3.2 评价
5.3.2.1吉安市绿色农产品促进会应制订各类别产品评价细则。
5.3.2.2吉安市绿色农产品促进会收到申报主体申请后,应组成专家组对申报主体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后再进行现场符合性评价,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见附录B。
5.3.3 认定
对评价符合要求的企业及其产品,由吉安市绿色农产品促进会进行认定。
5.3.4 授权
吉安市绿色农产品促进会应把认定结果报“井冈山”商标持有人及“井冈山”品牌管理运营组织进行授权。
6 品牌标识
“井冈山”区域公用品牌标识由中文“井冈山”三字组成,标识图示见图1。

 
图1 “井冈山”区域公用品牌标识

7 品牌监督
7.1 吉安市绿色农产品促进会应建立健全品牌监督制度、退出机制。
7.2 吉安市绿色农产品促进会应与授权使用“井冈山”区域公共品牌的主体签订“井冈山”区域公用品牌及标识使用协议,约定使用方式、要求、权利义务。
7.3 吉安市绿色农产品促进会应对已授权主体以下行为进行监督:
——是否遵守约定的权利义务;
——是否规范使用,或超范围使用“井冈山”标识;
——是否在“井冈山”产品 (因产品自身属性等特殊情况不宜在产品上使用的除外) 及其包装、说明书中使用“井冈山”标识,是否在广告宣传、市场推广活动中积极使用“井冈山”标识;
——是否建立产品追溯体系。
7.4 吉安市绿色农产品促进会应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搜集来自于政府、社会和消费者的有关信息,对“井冈山”区域公用品牌可能产生不良影响,或有仿冒“井冈山”区域公用品牌的产品或行为,应及时向商标所有人及“井冈山”品牌管理运营组织报告。
7.5 取得“井冈山”区域公用品牌使用授权的主体主动放弃“井冈山”区域公用品牌使用权的,吉安市绿色农产品促进会应督促其申请注销,并不得再使用“井冈山”标识。
7.6 吉安市绿色农产品促进会在监督过程中,发现以下行为之一时,应向商标所有人及“井冈山”品牌管理运营组织提出暂停或收回“井冈山”标识使用授权建议:
——出现不符合必备条件的情形,或整改后仍不符合;
——超范围使用,或违规使用“井冈山”品牌标识进行虚假宣传;
——产品不符合相应“井冈”产品标准;
——对“井冈山”区域公用品牌造成了负面影响; 
——其他应当退出“井冈山”区域公用品牌的行为。
8 品牌互认
对符合本文件4.1规定,并获得赣鄱正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认证其中一项的产品,申报资料通过形式审查后,可直接进行认定、授权。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吉安市绿色农产品促进会
登记证号51360800MJD09736XB发证机关吉安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组织开展各类农产品标准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和对外技术交流:调查研究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或参与农产品展会,强化吉安绿色农产品宣传推广;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假冒侵权案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黄小来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鹭洲西路4号邮编 : 3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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