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ALNCP 3901—2023 井冈山西红柿-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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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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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JALNCP 3901—2023 |
中文标题 | 井冈山西红柿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080.20 蔬菜及其制品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5 水果种植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15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12月20日 |
起草人 | 朱书文、宋琳玲、王诗琦、彭富善、黄瑞发、肖娜、李利、王芷玥、曾昭猛、廖琪、宋福根、李家云、陶金华、裴首帅、冯安源 |
起草单位 | 吉安市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吉安市绿色农产品促进会、吉安市标准化信息所、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青原区农业农村局、吉安县农业农村局、井冈山市农业农村局、永丰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永丰县农业农村局、吉安市青原区中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圣大农业有限公司、井冈山九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4 要求 4.1 产地环境 产地环境应符合NY/T 391的要求。有机产品应符合GB/T 19630的要求。 4.2 投入品 投入品使用应遵守NY/T 393、NY/T 394的要求, 有机产品投入品应符合GB/T 19630的要求。 4.3 基本要求 完好,无腐烂、变质;外观新鲜,清洁,无异物;无病虫导致的损伤;无冻害、无异味; 4.4 等级要求 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个等级,各等级应符合表1的规定。 4.5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4.6 污染物限量 铅和镉的限量应符合表3中的规定,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要求。绿色食品应符合NY/T 655的要求;有机产品应符合有机产品认证的要求。 4.7 农药残留限量 克百威和毒死蜱应符合表4的规定,其他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要求。绿色食品应符合NY/T 655的要求;有机产品应符合有机产品认证的要求。 4.7 农药残留限量 克百威和毒死蜱应符合表4的规定,其他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要求。绿色食品应符合NY/T 655的要求;有机产品应符合有机产品认证的要求。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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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吉安市绿色农产品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360800MJD09736XB | 发证机关 | 吉安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组织开展各类农产品标准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和对外技术交流:调查研究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或参与农产品展会,强化吉安绿色农产品宣传推广;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假冒侵权案件。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小来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鹭洲西路4号 | 邮编 : 34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