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ALNCP 4501—2023 井冈山茯苓-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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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JALNCP 4501—2023 |
中文标题 | 井冈山茯苓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080.01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7 中药材种植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27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12月31日 |
起草人 | 樊秀兰、熊安平、黄毓、王世昊、黄瑞发、李君、李家云、杨六脚、罗海兰、符祚强、周晓梅、罗相林。 |
起草单位 | 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吉安市绿色农产品促进会、吉安市标准化信息所、吉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永丰县农业农村局、吉水县农业农村局、万安县农业农村局、江西茯神中药制品有限公司、吉安林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枫林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4 要求 4.1 产地环境 应遵守NY/T 391的规定;有机产品应符合GB/T 19630的规定。 4.2 投入品 应符合NY/T 393的规定;有机产品应符合GB/T 19630的规定。 4.3 干燥 将切制好的茯苓及时反复翻面摊晒或烘干,至七八成干表面出现微细裂纹后,收起让其回潮后再复晒或烘干。 4.4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要求。 4.5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要求。 4.6 安全指标 4.6.1 药用茯苓 4.6.1.1 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四部指导原则9302中重金属及有害元素一致性限量指导值的要求。 4.6.1.2 农药残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四部通则0212的要求。 4.6.2 食用茯苓 食用茯苓安全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其余指标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绿色食品应符合NY/T 749的规定;有机产品应符合GB/T 19630的规定。 4.7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检验方法按照JJF 1070规定执行。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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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吉安市绿色农产品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360800MJD09736XB | 发证机关 | 吉安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组织开展各类农产品标准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和对外技术交流:调查研究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或参与农产品展会,强化吉安绿色农产品宣传推广;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假冒侵权案件。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小来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鹭洲西路4号 | 邮编 : 34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