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SAS 040—2023 社区智慧养老服务规范-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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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JSAS 040—2023
中文标题  社区智慧养老服务规范
英文标题  Specification for community intelligent eldercare service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99 其他服务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6
国民经济分类  Q851 提供住宿社会工作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24日
实施日期  2023年07月25日
起草人  倪佳斌、王勇、刘晓倩、张书、王志萍、周冰洁
起草单位  苏州普康智慧养老产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苏州市吴江区民政局。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社区智慧养老服务的总体要求、平台要求、服务要求以及投诉处理与监督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以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依托,面向社区(村)提供养老服务。
主要技术内容  平台”。
3.2 
社区智慧养老服务 community intelligent eldercare service
以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依托,打通养老服务关联的社会资源、市场资源,实现线上服务管理和线下服务提供相结合,为社区(村)老年人提供满足其个性化需求的生活照料、精神文化、休闲娱乐、心理慰藉、医疗护理、康复保健、临终关怀等养老服务。
3.3 
社区智慧养老服务机构 community intelligent eldercare service organization
以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依托,为附近社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居家上门等养老服务的运营机构,以下简称“运营机构”。
4 总体要求
4.1 运营机构应依法登记并具备相应服务资质,有一年以上运营经验且三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信访事件。
4.2 应具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场所环境和设施设备的配置应符合DB32/T 4183的要求。
4.3 应建立与平台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呼叫中心,提供7×24 h电话、网络受理服务,服务接通率100 %,保存通话全过程。 
4.4 应配备日常管理、养老护理、社会工作、医疗保健、信息化运维等管理和服务人员,保障人员岗位、技能、知识、职业操守等方面满足智慧养老服务要求。
4.5 应实现养老服务相关系统的数据共享、链接养老服务相关的资源,支持对服务的质量进行评价,支持政府对养老服务的监管。
5 平台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平台由政府监管端、运营机构管理端、项目运营端和客户使用端构成,应具备安全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及环境,能够支撑平台运行。
5.1.2 应采用主流成熟技术,系统设计应标准化、规范化,分层设计,组件化实现,系统应具有良好的交互性、可扩展性、可维护性和跨平台性。
5.1.3 系统应确保7×24 h稳定运行,平均年故障时间不超过1天。
5.1.4 系统应具备有效的备份措施,保证系统(或数据)损坏(或丢失)提供恢复功能。
5.2 功能要求
平台应具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服务信息数据库建设;
——服务档案管理;
——日托服务管理;
——居家安全管理;
——“一键呼”服务管理;
——服务资源链接;
——服务跟踪评价。
5.3 接口要求
平台接口应具有灵活性和开放性,支持与其他系统的对接。接口包含但不限于:
——与政府监管平台、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的数据接口;
——短信平台接口;
——视频监控平台接口;
——健康档案系统接口;
——向监管部门提供数据上报接口;
——第三方支付平台接口;
——各类适老化智能设备接口。
5.4 安全要求
5.4.1 平台应建立健全信息泄露负责制度,做好信息安全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5.4.2 平台的应用终端凡是涉及到电子支付的模块,其安全措施应符合GB/T 31502的要求。
5.4.3 平台对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措施应符合GB/T 35273、GB/T 39725的要求。
5.4.4 平台的大数据服务安全能力应符合GB/T 35274的要求。 
6 服务要求
6.1 服务对象建档
提供服务前,应为服务对象建立档案并及时更新,生成唯一身份识别码,用于养老服务的开展和实时跟踪。
6.2 制定服务计划
6.2.1 应调研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必要时按GB/T 42195的规定对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
6.2.2 应根据老年人需求以及评估结果,为老年人制定相应的服务计划,根据服务计划生成申请工单。
6.2.3 服务计划申请工单审批通过后,平台自动按该申请工单的服务项目生成服务工单,并派发回运营机构。
6.3 服务提供
6.3.1 通用要求
6.3.1.1 运营机构接到服务工单后,应根据工单要求设置合适的服务项目,安排合适的服务人员,或委托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志愿者提供相应服务。必要时应签订服务协议和风险告知书。
6.3.1.2 应提供“一卡通”式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实现将服务场所门禁、消费、服务项目记录等各类服务信息集成到一张卡片上进行管理。
6.3.1.3 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并经过专业培训。
6.3.2 照护服务
提供老年人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服务需求评估、照护服务等级设定、照护服务项目设定、移动照护。
6.3.3 助餐服务
6.3.3.1 应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所提供饮食应符合老年人健康、营养需求。食谱应提前一周公布。
6.3.3.2 应在老年人就餐完毕后及时打扫就餐区、清理餐具,保证环境整洁、卫生。
6.3.3.3 应提供餐饮服务信息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菜品管理、菜单管理、营养管理、点餐服务、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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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江苏省标准化协会
登记证号51320000509155945Q发证机关江苏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学术交流、科普、培训、咨询、信息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许峰
依托单位名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石鼓路227号918室邮编 : 21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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