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SAS 045—2023 船用水润滑轴承冷却水净化供水装置-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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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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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JSAS 045—2023 |
中文标题 | 船用水润滑轴承冷却水净化供水装置 |
英文标题 | Cooling and purifying water supply device for marine water lubricated bearing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47.020.05 造船用材料和零件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U57 |
国民经济分类 | C373 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15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11月17日 |
起草人 | 陈建国、李建彬、姜伟、杨晓森、张桂臣、李国荣、郭健、张洪村、陈继恩、刘磊、宋现国、李红星、黎峰、张淇鑫、田欣、刘剑军、孙青松、裴志勇、陆倪钧、刘畅、毛应江、朱崩崩。 |
起草单位 | 启东海大聚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船舶设计研究院、中国船级社江苏分社南通办事处、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招商局金陵船舶(江苏)有限公司、上海海事大学、浙江东鹏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安柯立船舶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学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申翔船舶设备有限公司、上海航盛船舶设计有限公司、科瑞威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船用水润滑轴承冷却水净化供水装置(以下简称装置)的结构、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质量保证等。 本文件适用于对水润滑轴承冷却介质(淡水或海水)进行净化和监控的供水装置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
主要技术内容 | 水质净化率 单次非循环处理后的水质净化率应不低于表3要求。 表1 单次非循环后的水质净化率 颗粒直径mm 颗粒比重 水质净化率(%) >0.1 ≥2.0 ≥90 5.3 报警 装置应具有低流量报警信号输出功能。 5.4 防护 装置中电气控制箱、离心泵、电控排污阀、流量计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T 4208规定的IP44。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 目视检查装置的外观。 6.2 水质净化率 用CS—600分离器试验装置的单次非循环处理后的水质净化率。 CS-600试验装置用于测量旋流分离器固液分离效率,通过测量对比分离器出水口和排污口浊度值,计算得出固液分离效率,这个净化率与固体颗粒直径和比重有关,尺寸越大、比重越高的固体颗粒越容易被分离。 6.3 报警 用万用表检测供水装置的报警信号输出功能。 6.4 防护 按GB/T 4208测试装置的防护等级。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供水装置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型式检验 7.2.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满2年或累计生产满200套时; d) 产品停产超过6个月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 上级检测机构要求型式检验时。 7.2.2型式检验的项目和要求见表4,每种规格型式检验的数量应不少于1套。 7.2.3 全部型式检验项目符合要求时,则判定该种规格产品型式检验合格;若其中任一项目检验不符合要求时,则判定该种规格产品型式检验不合格。 7.3 出厂检验 7.3.1 供水装置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和要求见表2。 表2 检验项目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要求章条号 试验方法章条号 1 外观 ● ● 5.1 6.1 2 水质净化率 ● ○ 5.2 6.2 3 报警 ● ● 5.3 6.3 4 防护 ● ○ 5.4 6.4 注: ●必检项目;○协商检验项目。 7.3.2 全部出厂检验项目符合要求时,判定出厂检验合格,由制造商出具质量合格证书;若有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应返修后复验,若复验符合要求,则判定出厂检验合格;若复验仍不符合要求,则判定出厂检验不合格。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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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江苏省标准化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20000509155945Q | 发证机关 | 江苏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科普、培训、咨询、信息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许峰 | ||
依托单位名称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石鼓路227号918室 | 邮编 : 210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