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SEFA 004—2023 黑木耳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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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JSEFA 004—2023 |
中文标题 | 黑木耳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20 植物栽培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4 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18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12月18日 |
起草人 | 王明友、宋卫东、马林、吴今姬、周德欢、王教领、丁天航、周帆、任彩红 |
起草单位 | 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4 一般要求 4.1 环境 空气、水质等环境条件应符合NY 5010的要求。 4.2 人员 根据生产需要配备操作人员和辅助人员。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熟悉安全作业要求、设备性能、调整使用方法及农艺要求;辅助人员应具备基本的作业和安全常识。 4.3 设备 4.3.1 设备安全性应符合GB 10395.1的要求。 4.3.2 确保设备完好,质量可靠,性能状态稳定。 4.3.3 设备作业前,应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调整和保养,并进行试运行。 4.4 场地 4.4.1 选择远离居住区和污染源,地势平坦,通风向阳、水源近、排水抗涝的场地作为出耳场所,场地选择和建设符合NY/T 2375的规定。 4.4.2 田块整地后铺设薄膜,配置喷灌设施。 5 菌棒制作 5.1 制作条件 5.1.1 适宜菌棒制作主料选择硬质杂木屑,辅料为麸皮、碳酸钙、石灰等,符合NY 5099的要求。 5.1.2 应根据当地的气候特点和栽培模式,选择合适的菌棒制作工艺和时间。 5.2 设备选择 根据菌棒制作方式选配粉碎、搅拌、输送、装袋、窝口、灭菌、接种等设备。 5.3 制作要求 5.3.1 制作前,应根据栽培规模,合理规划菌棒制作数量,避免制作后的菌棒无处摆放。 5.3.2 粉碎设备须保证物料粒度的一致性。粉碎后要对其进行过筛处理,清除石块、碎木等杂物。 5.3.3 搅拌时先倒入主料搅拌调湿,装袋前将辅料倒入搅拌均匀后尽快装料、灭菌,以防酸败。 5.3.4 装袋时应保持袋内培养料松紧程度一致性,菌袋无破损、无拉薄现象。 5.3.5 窝口后菌袋顶部窝心处与培养料要贴合紧实、褶皱均匀。 5.3.6 灭菌器内菌棒摆放要有序并留有一定间隙,以使蒸汽流动快速,灭菌彻底。 5.3.7 接种室与接种设备须消毒处理后才能使用,待菌棒温度下降到25℃时,方可接种。 5.4 制作质量 5.4.1 粉碎设备作业处理后木屑颗粒大小在0.4cm~0.6cm。 5.4.2 搅拌设备作业培养料含水率在61%~63%,搅拌均匀性不小于95%。 5.4.3 装袋设备作业装料质量一致性不小于95%,无微孔、破袋。 5.4.4 灭菌设备作业应彻底,杂菌感染率不大于1‰,灭菌涨袋率不大于1‰。 5.4.5 接种设备作业菌种接种质量一致性不小于95%,接种深度一致性不小于95%。 6 菌棒培养 6.1 培养条件 6.1.1 菌棒需避光培养,培养室温度保持在24℃~26℃,湿度保持在55%~70%。 6.1.2 培养室配备换气设备,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6.2 设备选择 根据培养条件选用适宜的设施设备,满足菌棒培养条件要求,温度与湿度匹配,设施设备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6.3 培养质量 培养期间,菌丝体应全部长满菌袋,菌棒污染率≤1‰。 7 出耳管理 7.1 管理条件 按菌棒达到生理成熟后的出耳条件,结合当地黑木耳栽培要求,合理刺孔、催耳及耳床整理。 7.2 设备选择 根据栽培方式合理选配刺孔、旋耕机、覆膜机等设备或机具,各设备或机具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7.3 管理要求 7.3.1 菌棒刺孔宜选择在晴天早晚或阴天,菌袋与培养料分离严重处应不刺孔,原基形成过多处应不刺孔。 7.3.2 耳床整理前,应根据田块形状和大小,规划合理的作业路线,减少空驶行程。 7.4 管理质量 7.4.1 菌棒刺孔孔径、深度、数量符合当地栽培要求,孔径0.4cm~0.6cm、孔深0.5cm、刺孔数量200~220个为宜。 7.4.2 耳床整理后无杂草、石头、平整作畦,畦高、畦宽符合当地栽培工艺,中间安装喷水设施,畦面铺设有孔薄膜,以防杂草生长或耳片溅上泥土。 8 采收 8.1 采收条件 8.1.1 耳床沟底土壤含水率适宜机械行走。 8.1.2 天气适宜,耳片宽度达到符合采收要求。 8.2 设备选择 8.2.1 易选用带有集料箱的采收设备。 8.2.2 采收设备宽度应与畦沟宽度相匹配,以不影响畦面上的菌棒为要求。 8.3 采收要求 8.3.1 采收前一天停止喷水,使耳片收缩稍干,次日趁露水未干,耳片潮湿时采收。 8.3.2 采收前按照采收设备使用说明和耳片采收要求对设备进行调整,保证“采大留小”。 8.3.3 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及故障时,应及时停车检查排除。 8.4 采收质量 8.4.1 采收耳片合格率≥92%,破损率≤2%。 8.4.2 采收后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6192、GB 7096要求。 9 干制 9.1 干制条件 采收后的木耳应除去杂质,丛生的朵形按耳片状掰开,置于晾晒架上晾晒或采用设备进行烘干。 9.2 设备选择 采用设备进行烘干,温度应从35℃开始,最高温度不应超过60℃,注意排湿。 9.3 烘干质量 黑木耳含水率≤13%。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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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江苏省食用菌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20000509156200L | 发证机关 | 江苏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咨询服务、信息交流、行业规划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陈惠 | ||
依托单位名称 | 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 ||
通讯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1315室 | 邮编 : 210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