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SSL 0003—2022 河网区河道生态净污护岸构建技术指南-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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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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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JSSL 0003—2022 |
中文标题 | 河网区河道生态净污护岸构建技术指南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decontamination revetment in river network area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7.14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CS P56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1 生态保护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15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01月15日 |
起草人 | 王沛芳、钱 进、饶 磊、王晓玲、张 明、黄海清、刘 云、任炳昱、史龙新、夏益池 |
起草单位 | 河海大学、天津大学、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锡惠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天池河湖生态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河网区河道生态净污护岸的总体要求、现状调查分析、护岸技术、监测和维护等。 本文件适用于河网区内河道生态净污护岸设计、建设与运行维护。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河网区河道生态净污护岸构建技术的相关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技术工艺和维护技术等。适用于河网区内河道生态净污护岸设计、建设与运行维护。 总体要求是: 1.河网区河道生态净污护岸构建应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特征、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土空间规划布局要求,与河道功能定位相适应,符合相关河道规划要求。 2.河网区河道生态净污护岸构建应满足结构安全稳定,不影响行洪输水功能要求,护岸建设范围不应超过河道蓝线。 3.应根据河网区河道水文、地质、地形地势、降雨规律等自然环境特征,以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因地制宜地选择生态净污护岸构建技术类型、结构形式和施工材料。 4.构建技术在满足生态净污功能的前提下应符合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具有较高的性价比,可实现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效益协调的综合效果。 5.河网区河道生态净污护岸构建过程中,应尊重生态本底,维护生态安全,优化生态格局。所采用的技术应能发挥水生态系统的自然修复能力,维护河道良好的生态功能。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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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江苏省水利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320000509155603D | 发证机关 | 江苏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交流合作、科普宣传、咨询、会员培训、技术考察、举办讲座、展览展示、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承办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鹏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5号 | 邮编 : 210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