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XSTSYXH 0001—2023 石城麻鸡商品鸡林下养殖技术规程-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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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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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JXSTSYXH 0001—2023 |
中文标题 | 石城麻鸡商品鸡林下养殖技术规程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Commercial Chicken Raising Beneath the Forest of Shicheng Partridge Chicken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32 家禽饲养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29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09月29日 |
起草人 | 陈徐俊、肖勇、邬磊、万伟杰、黄军、董秋洪、涂田华、尹德凤、吴德美、陈敏、黄焦秀、王勇辉、高美珍、邱慧、温扬修、温国锦 |
起草单位 |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研究所、石城县农业农村局、赣州市农业农村局、石城县山地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江西省坤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石城县大由乡下伊养鸡厂、江西高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石城县阿贞家庭农场、石城县德发种养专业合作社、石城县屏山镇工农养殖场、石城县咯咯达土鸡专业养殖孵化场、石城县永浩种养场、石城县丰山乡鑫怡养殖场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石城麻鸡商品鸡的术语和定义,选址,鸡舍建设,饲养管理,无害化处理,养殖档案。 本文件适用于石城麻鸡商品鸡的生产。 |
主要技术内容 |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石城麻鸡商品鸡的术语和定义,选址,鸡舍建设,饲养管理,无害化处理,养殖档案。 本文件适用于石城麻鸡商品鸡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 25886 养鸡场带鸡消毒技术要求 HJ/T 8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 5030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T 682 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625号) 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045号)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76号)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 投入品等物质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806号)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519号)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农医发〔2017〕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石城麻鸡 shicheng partridge chicken 一种以山泉水为饮用水源,吃昆虫和野草长大的石城县特有土鸡,具有羽色麻黄,个体小(小母鸡2.3斤左右,成年母鸡3.3斤左右,公鸡3斤左右,阉鸡4斤左右),性成熟早(公鸡75日龄开啼)等明显的个体特征。 4. 选 址 按NY/T 682 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执行,选择地势高燥,排水性好,水源充足,并符合GB 3095空气质量要求、GB 15618土壤质量规定、NY 5027水质要求以及NY/T 388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离住宅区、工矿区、主干道500m以上,无污染,交通便利,树木比较茂盛,且灌木丛不多,开阔平坦便于搭建鸡舍的林地。 5 鸡舍建设 5.1 育雏舍 可采用竹子、木板或钢架搭建,具备保温、隔热、防雨、通风、照明等功能,底部铺设干燥、无霉变、无污染的锯屑或稻谷壳等垫料,厚度3cm~6cm,并及时更换或添加。 5.2 育成舍、成鸡舍 依据放牧规模和放牧场地面积搭建一定数量和大小的育成舍、成鸡舍(荫棚),可使用树木、竹子作支架,结合油毡、茅草、帆布等材料,以供鸡避风避雨,并可在其中设置高栖架供鸡栖息。 6 饲养管理 6.1 育雏 6.1.1 饮水 雏鸡进舍后先供给充足饮水,水质应符合NY 5027的要求,水温25℃左右。采用饮水器自由饮用,饮水器选用红色,以便饲养员和小鸡识别,饮水器要求每天早晚清洗、消毒。 6.1.2 饲喂 雏鸡饮水后2小时开始饲喂,自由采食,饲料粒径大小随着日龄增长适时调整,所选饲料应符合GB 13078等相关标准和公告的要求。少加勤添,防止饲料霉变。 6.1.3 温度 雏鸡的温度设置参照表1执行 6.1.4 湿度 育雏舍内相对湿度要求控制在50%~70%。 6.1.5 通风 适时通风,在保证舍内温度的条件下使空气清新。 6.1.6 光照 1~3日龄每天光照24h(强度20Lx~30Lx);4~7日龄每天光照20h~18h(强度20Lx~30Lx);8~14日龄每天光照16h(强度10Lx~15Lx);14日龄后逐渐过度至自然光照。 6.1.7 密度 饲养密度随雏鸡日龄增加而减少,第1~28日龄为35~25只/ m2,第28~33日龄为25~10只/m2。 6.2 放牧管理 6.2.1 全进全出 养殖场采取分批分区全进全出制。 6.2.2 放牧日龄 根据季节确定合适日龄,一般达到30~42日龄方可放牧。 6.2.3 放牧密度 每亩50~60只,使用铁丝网或尼龙网进行围栏。 6.2.4 放牧时间 每日放牧时间视天气情况而定。天气晴暖时鸡早出晚归,天气阴冷时鸡迟放早归。遇强降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停止放牧。 6.2.5 饲喂方式 采用采食林地天然饲料和补料相结合的方式,早、晚各补喂一次料。早上放牧前将鸡喂至半饱,晚上放归后将饲料补足以保证鸡能吃饱,补料量视日龄而定。所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均应符合GB 13078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6.2.6 饮水 饮水质量应符合NY 5027的要求,按鸡群规模和活动范围设置饮水器皿,保证饮水充足。 6.3 疫病防控 6.3.1 鸡群消毒 鸡群实行带鸡喷雾消毒,每周1~2次,若出现疫情则每天消毒1次。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GB/T 25886的规定。 6.3.2 环境及用具消毒 鸡舍及周围放牧环境每2~3周消毒一次,适时清除放牧区内的鸡粪和垫料等杂物,饮水器、饲料桶、运料车、清粪车、铲子等养殖用具每周消毒一次。 6.3.3 兽药使用 兽药使用应符合NY/T 5030和相关公告的规定。禁止使用未经批准、已经淘汰或禁用的兽药,不得使用人用药。 6.3.4 免疫程序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相应法规的要求,根据本养殖场和当地疫病流行情况,制定适合于本场的免疫程序并严格执行。附录A的免疫程序仅供参考。 6.3.5 疾病预防 放牧鸡每30d~40d驱虫一次。定期预防细菌性、病毒性疾病及寄生虫病。 7 无害化处理 7.1 病死鸡处理 病死鸡不得用于出售,且应将病死鸡及时从健康鸡群中剔除。具体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农医发〔2017〕25号)》的规定执行。 7.2 废弃物处理 对养殖场所排放的污水、垫料、鸡粪等废弃物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处理。具体按照HJ/T 81的要求执行。 8 养殖档案 做好每批鸡的养殖记录并归档,记录内容应包括数量、饲料及兽药使用、消毒、免疫、诊疗和病死鸡无害化处理等(详见附录B养殖记录样张),相关档案保存2年。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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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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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江西省生态饲养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360000MJC701385L | 发证机关 | 江西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编辑出版,技术咨询,继续教育。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思明 | ||
依托单位名称 | 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 ||
通讯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莲塘横岗江西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学2楼202/209室 | 邮编 : 330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