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KCH 003—2023 麻精药品全程数字化追溯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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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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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KCH 003—2023 |
中文标题 | 麻精药品全程数字化追溯技术规范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Digital Traceability of Hemp Essence Drug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5.240.80 信息技术在医药卫生技术中的应用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L78 |
国民经济分类 | I6550 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10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11月13日 |
起草人 | 陈钢、柳骏、李文书、叶惠波、成涵、杨亦琪 |
起草单位 | 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数字化分会、杭州市科技合作促进会、鄂州市医药行业协会 |
范围 | 为了加强对麻精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确保麻精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麻精药品追溯能力,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麻精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管的全过程数字化追溯环节,包括麻精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麻精药品使用者。 |
主要技术内容 |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为目标,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基础,以实现“一物一码,物码同追”为方向,加快推进麻精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强化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实现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促进药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通过编制实施《麻精药品全程数字化追溯技术规范》,拟达到以下效果: 引导编制实施统一信息化追溯标准,推进追溯信息互联互通,并推动建设信息化麻精药品追溯体系。麻精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麻精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等与药品质量安全相关的追溯相关方,通过信息化手段,对麻精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各环节的信息进行追踪、溯源的有机整体。 《麻精药品全程数字化追溯技术规范》的编制,下一步工作是要结合浙江省先行先试的“数据知识产权制度”,对数据采用专用算法进行加工,进一步拓展麻精药品追溯数据价值,为党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服务,为规范行业管理服务。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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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杭州市科技合作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100341526940W | 发证机关 | 杭州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开展与本会章程业务范围相关的咨询、培训、交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陈钢 | ||
依托单位名称 | 杭州市科协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延安路489号市科技交流馆二楼 | 邮编 : 3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