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MJJF 003—2023 小龙虾虾尾罐头生产流通管理规程-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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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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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MJJF 003—2023 |
中文标题 | 小龙虾虾尾罐头生产流通管理规程 |
英文标题 | Regulations for the production and circulation of canned crayfish tail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04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X71 |
国民经济分类 | C145 罐头食品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27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05月20日 |
起草人 | 李佳文、涂凡、李响、田佳鑫、夏鸿轶、曹豹、刘中强 |
起草单位 | 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湖北省标准与质量研究院、湖北神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潜江市湖耕食品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项目由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提出,由潜江市网商协会归口,湖北省标准与质量研究院、湖北神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潜江市湖耕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提出制定“小龙虾虾尾罐头流通管理规程”团体标准。本文件主要规定了小龙虾虾尾罐头的采购、生产加工、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标识、包装、运输与储存以及销售的要求。适用于以湖北省潜江市境内以小龙虾为原料加工生产的虾尾罐头。 小龙虾虾尾罐头从原料采购到人民舌尖上的享受,每一流程、细节均不可忽视。采购方面,小龙虾应为常规一级或者二级虾尾,无污染、无病害,辅料、包装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生产加工方面,对煮制、消毒、调味、分装、封罐、灭菌、生产流程均有详细要求。技术方面,规定了感官、污染物、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营养强化剂等各方面指标限量标准,规范制定了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识、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要求。坚持做到了全过程管理,提升产品质量,守住食品安全红线。 具体研究内容的目录如下: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采购 4.1 原料 4.2 辅料 4.3 包装 5 生产加工 5.1 原料煮制 5.2 内包装消毒 5.3 调味料制作 5.4 分装 5.5 封罐 5.6 高温灭菌 5.7 清洁产品外观 5.8 喷码 5.9 生产流程 6 技术要求 6.1 感官要求 6.2 理化指标 6.3 污染物限量 6.4 微生物指标 6.5 食品添加剂 6.6 食品营养强化剂 7 试验方法 7.1 感官要求 7.2 净含量 7.3 固形物含量 7.4 污染物指标 7.5 微生物指标 7.6 食品添加剂 7.7 真菌毒素限量 7.8 食品营养强化剂 8 检验规则 9 标志标识 10 包装、运输与储存 11 销售 11.1 总体要求 11.2 线上 11.3 线下 11.4 售后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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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潜江市网商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29005MJJ150221F | 发证机关 | 潜江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引导网商守法诚信经营,制定网商规范,加强网商管理,组织、研讨、推广网商各项理论,开展网商培训,组织网商各种经营活动,树立网商良好形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红卫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潜江市园林办事处潜阳中路3号一号 | 邮编 : 433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