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MGPRCYFD 005.4—2023 餐饮服务节约管理规范 第4部分:网络型-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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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NMGPRCYFD 005.4—2023 |
中文标题 | 餐饮服务节约管理规范 第4部分:网络型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9 (没有标题)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H624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04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08月04日 |
起草人 | 牛银祥、张铎、宋鑫、李思臻、张欣、张畅、任常峰、米丽、候昕 |
起草单位 | 内蒙古烹饪餐饮饭店行业协会、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院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4 基本要求 配送平台加强对行业反食品浪费工作的引导和自律监督,自觉落实主体责任,积极规范入驻商户从业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配送服务组织自觉亮照亮证亮规则,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贯穿到网络餐饮服务消费全过程。 创新外卖服务方式,做到点餐页面标识准确、数量清晰、价格透明;积极推广“半份菜”“小份菜”;在页面醒目位置,以显著方式展示“光盘行动”“节约粮食”“请适量点餐,避免浪费”等消费提示。 拒绝在网络餐饮交易过程中制作、发布、传播、宣扬、观看暴饮暴食、浪费食物等不良内容的音视频信息。 配送平台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网络餐饮经营者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平台管理、经营者自治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共同提高守法经营意识。 5 平台管理 应在网络页面或者小票等适当位置标识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提示信息,如“节约粮食”、“适量点餐”等。 鼓励网络订餐平台利用信息技术分析餐饮消费需求,为商户开发改进餐品、按需备餐、防止和减少浪费等提供信息技术服务。 平台应向消费者提供订单配送人员、配送时间等信息。第三方平台还应将订单相关信息告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6 供餐要求 通过网络平台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应按批准的经营项目进行供餐,不应超范围经营。 通过网络餐饮服务供应的食品质量安全应与堂食保持一致,宜在餐品浏览页面标注餐品规格、口味、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推广小份量、多规格餐品或者可选套餐。 外卖配送应当使用合适餐品容量的餐盒、餐袋和保温、清洁的配送容器。 应减少一次性餐饮具的使用,按消费者需求提供一次性筷子、勺子、刀(刀具)、叉子等。餐饮具不能回收的,宜使用可降解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 7 持续改进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应如实、完整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包括餐品提供方、餐品名称、下单时间、配送人员、送达时间、配送地址等,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配送服务组织及餐品提供方应收集并处理各类意见与建议,并持续分析改进。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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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内蒙古烹饪餐饮饭店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50000502708228A | 发证机关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行业自律、交流合作、信息咨询、培训鉴定。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牛银祥 | ||
依托单位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餐饮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通讯地址 |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49号 | 邮编 : 010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