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QDSF 017—2023 区块链电子合同存取证规则-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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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QDSF 017—2023 |
中文标题 | 区块链电子合同存取证规则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1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41 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3年09月12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09月12日 |
起草人 | 常欣、贺芳、常江、张本文、李周、孙超、董京华、管楠楠、陈海升、辛志康、田志鑫、孔云。 |
起草单位 | 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市现代服务业联合会、青岛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联合会、青岛仲裁委员会、杭州安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海创汇(青岛)科创服务公司、青岛创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山东道安律师事务所、青岛国投鼎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檬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芯未来数字科技(青岛)有限公司、青岛文商经济研究院有限公司、青岛德辉财税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企业评价协会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区块链是一种去中心化的技术,它具有不易篡改、透明、高安全性、高可靠性等特点。区块链采用密码学技术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不易篡改性,同时还采用多重签名、智能合约等技术来增强安全性。区块链是一个公开透明的系统,任何人都可以查看和验证其记录,这使得它具有高度的信任度。由于区块链是一个分布式系统,数据存储在多个节点上,因此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容错性。这些特点使得区块链在金融、物流、医疗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对区块链技术作为电子存证手段进行了确认。202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十六条至十九条对区块链存证的司法认定问题作出专门规定,以促进区块链存证行业有序发展,并为举证、认证提供了规范引领。 为规范电子合同存取证,保证电子合同存取证的安全性和可信度,特制订本文件。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是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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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青岛市现代服务业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51370200MJD799513N | 发证机关 | 青岛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党委政府、企业间的沟通;进行重大问题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搭建信息平台,加强内外交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吴克新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青岛市闽江路5号府新大厦818 | 邮编 : 26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