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DCEAS 10023—2023 刚性桩复合地基技术标准-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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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SDCEAS 10023—2023 |
中文标题 | 刚性桩复合地基技术标准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standard for rigid pile composite foundation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3.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E4710 住宅房屋建筑 |
发布日期 | 2023年02月15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03月01日 |
起草人 | 米春荣 齐玉磊 程海涛 孙 旭 杨永平 刘桂霞 李占军 吴 刚 张建华 王立刚 丁 霞 李建明 孙振业 赵金光 于 越 |
起草单位 | 山东建科特种建筑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日照市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景翼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济南历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德州合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德州天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建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德州市建筑业发展促进中心 济南市槐荫区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 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凌旗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范围 | 1.0.1 为了在刚性桩复合地基工程中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证质量、保护环境、安全适用、节约资源、经济合理和技术先进,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与市政工程刚性桩复合地基的设计、施工及质量检验。 1.0.3 刚性桩复合地基的设计、施工及质量检验,应综合分析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上部结构和基础形式、荷载特征、施工工艺、检测方法和环境条件等影响因素,遵循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注重概念设计。 1.0.4 刚性桩复合地基的设计、施工及质量检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主要技术内容 | 3.0.1 刚性桩复合地基设计前,应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上部结构及基础设计和场地环境条件等有关资料。 3.0.2 应根据上部结构对地基处理的要求、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工期、地区经验和环境保护要求等,提出技术上可行的复合地基方案,并应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选用合理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形式。 3.0.3 刚性桩复合地基设计应保证复合地基中桩体和桩间土在荷载作用下能够共同承担荷载。 3.0.4 刚性桩复合地基中的刚性桩应选用摩擦型桩。 3.0.5 刚性桩复合地基应按上部结构、基础和复合地基共同作用进行分析。对大型重要工程,宜通过现场试验对设计方案进行验证分析。 3.0.6 刚性桩复合地基方案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类型、荷载大小及使用要求,结合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基础形式、施工条件、工期要求及环境条件进行综合分析; 2 对大型重要工程,应对已经选择的刚性桩复合地基方案,在有代表性的场地上进行相应的现场试验或试验性施工,以检验设计参数和处理效果;应通过分析比较选择和优化设计方案; 3 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监测;当监测结果未达到设计要求时,应及时查明原因,修改设计参数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3.0.7 刚性桩复合地基宜按沉降控制的原则进行设计。 3.0.8 刚性基础下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宜设置褥垫层。填土路堤和柔性面层堆场下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应设置加筋碎石垫层。 3.0.9 当采用挤土桩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小挤土效应。 3.0.10 刚性桩的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的规定。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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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山东土木建筑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370000MJD603189U | 发证机关 | 山东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技术培训、技术推广、咨询服务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宋义仲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29号 | 邮编 : 250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