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DJSXH 03—2021 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风险等级评价标准-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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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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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SDJSXH 03—2021 |
中文标题 | 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风险等级评价标准 |
英文标题 | Standard for risk grade evaluation of safety production liability insurance in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3.01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E4710 住宅房屋建筑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29日 |
实施日期 | 2021年11月01日 |
起草人 | 万 睦 钱占栋 陈 刚 蔡继俊 靳 杨 宋雨燕 刘宝霞 贾海鑫 张栋焜 薛 建 孙茂辰 纪 涛 武 涛 张 亮 魏玉波 刘汶健 徐 丹 杨 杰 迟百昊 卢国华 杜海滨 孙 冰 韩 宇 巩珂宇 胡 磊 |
起草单位 | 山东建筑大学 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兆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佳鼎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德宏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晨瑞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淄博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 青岛土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鲁王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华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金泰建设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在山东省内依法注册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风险等级评价。 |
主要技术内容 | 3 基本规定 3.0.1投保安责险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风险等级评价应委托依法成立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照确定的评价周期组织实施。 3.0.2安责险风险等级评价周期为一年,评价周期内对企业和一定数量的项目进行一次评价。 3.0.3建筑施工企业应提交真实有效的资料,并配合完成评价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应对评价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0.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投保安责险的建筑施工企业暂停评价: 1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的企业; 2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于事故处理阶段的项目; 3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 3.0.5评价周期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投保建筑施工企业应重新评价。 4评价办法 4.1一般规定 4.1.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风险等级评价采用百分制,根据设定的评价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4.1.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风险等级评价包括基本项评价和附加项评价。 4.2计分办法 4.2.1企业评价总得分包括基本项评价得分和附加项评价得分。基本项评价总分100分,附加项评价总分10分。计分办法如下: (公式4.2.1) 式中:—投保企业和施工项目风险评价总计得分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投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评价实得分值; —投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评价应得分值;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评价实得分值;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评价应得分值;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态评价实得分值;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态评价应得分值; —投保企业附加项实得分值; 权重—的权重为30%,的权重为15%,的权重为55%。 4.2.2投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评价计分办法如下: (公式4.2.2) 式中:—投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评价实得分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投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各评价项实得分值之和; —投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各评价项应得分值之和。 4.2.3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评价计分办法如下: (公式4.2.3) 式中:—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评价实得分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各评价项实得分值之和;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各评价项应得分值之和。 4.2.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态评价计分办法如下: (公式4.2.4-01) (公式4.2.4-02) 式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态评价实得分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态各分项评价实得分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态各分项的评价项实得分值之和;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态各分项的评价项应得分值之和。 基坑土方开挖及支护工程分项评价权重为10%,脚手架工程分项评价权重为10%,建筑施工用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分项评价权重为10%,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分项评价权重为5%,模板支撑体系分项评价权重为10%,高处作业吊篮分项评价权重为5%,塔式起重机分项评价权重为20%,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分项评价权重为15%,临时用电分项评价权重为5%,安全防护设施分项评价权重为5%, 起重吊装和消防措施分项评价权重为5%。 4.2.5投保企业附加项评价计分办法如下: 1上一评价周期内投保企业获得国家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分值2分,每项加0.5分。 2上一评价周期内投保企业获得省级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分值2.5分,每项加0.5分。 3上一评价周期内投保企业创建智慧工地建设并经评审通过,分值3.5分,二星级智慧工地每项加0.5分,三星级智慧工地每项加1.0分。 4评价周期内投保企业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分值2分。 4.3评价等级划分 4.3.1风险评价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4.3.2 风险评价等级划分按照表4.1执行。 表4.1 序号 风险评价等级 评分要求 1 一级 得分值≥90分 2 二级 80分≤得分值<90分 3 三级 70分≤得分值<80分 4 四级 得分值<70分 5评价工作 5.1一般规定 5.1.1安全生产管理风险等级评价应坚持“科学、独立、公正”的原则,遵循评价保密机制。 5.1.2安全生产管理风险等级评价中的基本项评价包括投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态评价。 5.2投保企业基本项评价内容 5.2.1投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评价内容如下: 1)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15分;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及运行75分; 3)三类人员的档案管理5分; 4)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5分。 5.2.2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评价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40分;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及运行52分; 3)落实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5分; 4)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3分。 5.2.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态评价内容如下: 1)基坑土方开挖及支护工程10分; 2)脚手架工程10分; 3)建筑施工用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10分; 4)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5分; 5)模板支撑体系10分; 6)高处作业吊篮5分; 7)塔式起重机20分; 8)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15分; 9)临时用电5分; 10)安全防护5分; 11)起重吊装和消防措施5分。 5.3评价组织 5.3.1第三方服务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组建风险等级评价组,并配备必须的设施和检测工具。 5.3.2风险等级评价组由评价组长、评价专家、起重设备评价人员和评价工作人员组成。 5.3.3评价人员在实施评价前应经过培训,培训内容应为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评价工作的实施要求。 5.3.4评价组在实施评价时应向投保单位对评价的内容和程序进行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评价过程应留有录音和影像资料。 5.4评价结果 5.4.1风险等级评价成果分为原始记录资料、分项评价结果和综合评价结论。 5.4.2风险等级评价原始记录资料应真实反映评价环境、评价内容,并具有代表性。 5.4.3风险评价结论应在对企业评价内容完成后七日内形成,并经评价组长签署后报委托单位。 5.4.4第三方服务机构应按照委托合同遵守评价内容和结果的保密要求,不向委托单位外的第三方随意传递评价内容和结果。 5.4.5第三方服务机构在风险等级评价过程中发现存在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时,可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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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70000MJD602338P | 发证机关 | 山东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经验交流、技术和业务培训,提供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吕济德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济南市历下区朝山街25号 | 邮编 : 25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