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LDA 009—2023 幼儿园生活用房光环境质量评价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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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SLDA 009—2023 |
中文标题 | 幼儿园生活用房光环境质量评价规范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 for evaluating of luminous environment quality in kindergarten living room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1.160.10 室内照明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P31 |
国民经济分类 | M748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10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05月10日 |
起草人 | 许楠、曾晓兰、景发俊、孙安辉、马永付、戴奇、边宇、刘晓希、胡新天、黄昌兵、杨华、杨彪、张绍炜、安波、秦新苗、胡治国、孔光燕、王会杰、陈友三、陈仲芝、张宇纬、申雨晨、陈峦、黄艳珊、郑平、唐谋云、钟粤峰、林金填、吕向忠、刘成才、黄冠江、盛玉林、陈启雄、丁俞林、刘湘权、姚远、赵飞、姚毅 |
起草单位 | 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照明与显示工程行业协会、深圳市宝安区新型显示产业技术促进中心、山东科通电子有限公司、广东琪朗健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复旦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中科稀土(广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厦门立达信数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兴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木林森健康照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莱福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孜睿光电有限公司、深圳华萤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广州柏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乐销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成才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巧精灵照明有限公司、昆山市诚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弘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悦亮科技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幼儿园生活用房光环境质量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主体、评价要求、光环境质量要求、测量方法、评价程序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生活用房健康光环境质量评价;幼儿园的其他空间可参照执行。 注:幼儿园建筑由幼儿生活用房、服务管理用房和供应房等部分组成,幼儿生活用房由幼儿生活单元和公共活动房组成;幼儿生活单元设置包括活动室、学习室、寝室、美工室、卫生间、乳儿室、衣帽储藏间等基本空间,还可设置淋浴室;公共活动房包括图书室、多功能活动室等。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幼儿园生活用房光环境质量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主体、评价要求、光环境质量要求、测量方法、评价程序等要求。 基于“光与健康”理论与实践建设光环境,研究孩子年龄层下的光与视觉健康、光与情感效应、人因工程、光生物安全与防护、人因导向健康光照、空间健康设计、智慧控制等多方面的技术实现要求;研究如何进行工程设计与实施,以及质量评价规范。 本文件给出了生活用房、生活单元、活动室、光环境、作业面、工作面、照度对比度、亮度对比、维护系数、闪变指数、频闪效应可视度、统一眩光值、照度均匀度、眩光、不舒适眩光、色温、相关色温、颜色透射指数、眼部垂直照度、视黑素等效勒克斯、视黑素等效日光(D65)照度、显示指数、采光阈占比、反射率、视野内容、视野可见性、视野清晰度、有效遮阳措施等多项术语定义。 本文件规定了强制性指标、基本评分项、加分项。设定了各类评价指标及其分数加权要求,各类评价指标的总分均应为 100 分,加分项满分为15分;规定应在强制性指标全部达标时对评分项和加分项进行评价。同时规定了根据评价得分判定质量符合性等级,设定光环境质量应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3 个等级,其中三星级最高,评价结果达到二星级及以上为健康光环境。 强制性指标包含与幼儿园生活用房光环境相关的作业面维持平均照度、相关色温、统一眩光值、显色指数,卫生间洗手区和如厕区工作面水平照度,室内光源或灯具闪变指数(PstLM)、频闪效应指数(SVM)等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规定了采光日照、颜色透射指数、灯具表面温度、光通量、色温偏差、灯具光输出的波动深度、多媒体教学设施设备的蓝光防护、紫外消杀、灯具安装安全等技术要求。 基本评分项包含视觉照明需求、非视觉照明需求、控制系统要求、环境及设备要求等方面的23项质量技术要求。 加分项针对环境设计所采用的材料、墙面、灯具等适合幼儿心理和身理特征,空间造型和塑造具有较高艺术性和协调性,注重趣味性和造型感的设计增强空间友好型。 本文件针对主要的质量评价技术指标的测试方法进行规范。同时,针对如何进行评价及其程序、管理进行了规范或引导。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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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深圳市照明与显示工程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300MJL160298G | 发证机关 | 深圳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行业调研,会员交流,会员培训,推动会员企业守法、自律经营。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曾晓兰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以北、广深港高铁线以东华强创意产业园三期(5栋)A座416、417 | 邮编 : 518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