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OECC 010—2023 线缆行业知名品牌评价规范-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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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SOECC 010—2023
中文标题  线缆行业知名品牌评价规范
英文标题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famous brands in cable industry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060.20 电缆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C383 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6日
实施日期  2023年12月30日
起草人  冯峰、翟建飞、孔凯、管金鑫、赵健康、冯军、张俊杰、高俊国、张开拓、刘洪正、刘鹏、杨沣江、丛林、鲍振宇、胡伟、杨刚、杨春尧、金群、侯修洪、郭清雷、万同利、赵飞、林伟、柳鸣、胡良健、王新梅、孔庆友、柯勇进、许小松、贺明志、孙泽强、陈福忠、张琪、朱正斌、周晓玮、吕金花、黄湘赣、宋柯、王良琪、李波、杨丽霞、李韦桦、谈诚燕、张惠花。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分院、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哈尔滨理工大学、河南工学院、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青岛分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山东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有限公司、济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海检检测有限公司、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山东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广东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湖南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安徽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江西省电线电缆制造行业协会、江苏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浙江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河北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河南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湖北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云南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辽宁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贵州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上海电线电缆行业协会、宁波市电线电缆商会、深圳市机器人特种线缆行业协会、宜兴市企业家协会电线电缆企业联合会、安徽省无为市电线电缆行业协会、宁晋县电线电缆行业协会、中缆网信息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线缆行业知名品牌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申报条件、评价方法和程序、评价指标、评价计分、评价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线缆行业知名品牌的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  线缆行业知名品牌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线缆行业知名品牌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申报条件、评价方法和程序、评价指标、评价计分、评价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线缆行业知名品牌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线缆行业知名品牌  famous?brands?in?cable?industry
由线缆生产经营企业拥有并使用,以线缆产品为载体,在产品质量、市场影响力、品牌培育与管理、技术创新、品牌效益等方面比同类产品具有较高产品品质、较强市场竞争力和较好消费者评价的企业产品品牌。
4 评价原则
4.1  自愿公平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由所在地市商协会提名推荐,逐级申报至评价委员会。
4.2  客观公正
由评价委员会进行资料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考核,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预。
4.3  公开透明
评价程序公开透明,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4.4  科学规范
评价指标、评价内容科学制定,评价过程规范操作。
5 申报条件
5.1  基本条件
申报线缆行业知名品牌产品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a)  合法经营三年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b)  企业及其法人近三年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c) 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d)  产品使用注册商标满三年且在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商品范围内;
e)  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产品;
f)  经济效益在行业处于先进水平;
g)  产品或服务符合标准,具有良好的产品质量声誉,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h)  主要产品品牌知名度居同行业前列,并提供证明文件;
i)  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环境、质量违法处罚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j)  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5.2  否决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但不限于),不准许申报线缆行业知名品牌产品评价:
a)  企业或组织注册地址不在国内的;
b)  使用国(境)外注册商标的;
c)  产品属于准入取证要求的,而未取得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或其他认证许可的,或者取得后被撤销的;
d)  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工艺生产的产品;
e)  近三年内,产品质量监督国家级或省级抽查通报不合格的,或国网、南网严重不合格,并列入黑名单的;
f)  近三年内,被客户投诉造成损失或影响的;
g)  近三年内,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安全、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h)  近三年内,政府诚信监管体系中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i)  近三年内,被撤销知名品牌资格的;
j)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6 评价指标
6.1  质量评价
质量评价指标包括:
a)  质量管理水平;
b)  实物质量水平;
c)  标准水平。
6.2  市场评价
市场评价指标包括:
a)  品牌知名度;
b)  国内市场占有水平;
c)  出口水平;
d)  顾客满意水平。
6.3  发展评价
发展评价指标包括:
a)  科研水品;
b)  创新能力。
6.4  效益评价
效益评价指标包括:
a)  社会效益;
b)  经济效益。
7 评价方法和程序
7.1  评价方法
应按照附录A设置各项评价指标的分值,计算各项评价指标的得分。
7.2  评价程序
线缆行业知名品牌产品评价应遵循以下程序:
a)  组织成立评价组,并由组长划分评价分工;
b)  召开评价工作会议;
c)  专家组制定评价工作方案;
d)  专家根据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e)  专家组形成评价报告
7.3  评价有效期
评价有效期为3年。
7.4  评价部门
由全国线缆商协会联席会每三年定期组织会议,投票决议形成评价委员会,由评价委员会组织考核,形成评价专家组。
7.5  评价人员
评价专家组成员要求副高或高级技师以上职称或具备同等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组成。
8  评价计分
8.1  指标权重
线缆产品评价指标总分为1000分,指标权重分别为:质量评价400分、市场评价300分、发展评价200分、效益评价100分。分数在600分及以上,定义为线缆行业知名品牌。
8.2  评价结果
线缆行业知名品牌评价总得分按照公式(1)计算。有关指标计分方式见附录A。
T=Q+M+D+B?????????????????????????????????????????????????????????????????????????(1)
式中:
T——评价总得分;
Q——质量评价得分;
M——市场评价得分;
D——发展评价得分;
B——效益评价得分。
9  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
a)  评价工作方案及分工情况;
b)  评价得分及评分说明;
c)  评价整体情况及特殊情况说明;
d)  推荐意见;
e)  专家组签字。
10  评价信息管理
10.1  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用于评价的数据和材料进行分类,建档保存。
10.2  应严格保守评价过程中获取的涉密信息,应对相关涉密信息单独存档。


附  录  A
(规范性)
线缆行业知名品牌评价评分指标

线缆行业知名品牌评价评分指标见表A.1。
表A.1  线缆行业知名品牌评价评分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指标说明 得分
质量评价(400分) 质量管理水平 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0 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行业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获得职业健康和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0 获得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 
  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0 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 
  产品认证 20 申报产品获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的(三方全性能型式实验报告等) 
  质量管理人员 50 有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的专职质量检测人员,高级50分,中级40,初级或无证最高30分 
  质量检测记录 60 有完整的符合标准和认证规定的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出厂过程检验,并保留相关原始检测记录和报告(包括厂家提供的三方型式试验报告)。有缺失、不规范或虚假的,每项减20分,有系统性缺失或虚假数据的不得分 
  检验设备 40 检测设备满足标准要求。检测环境、设备或附属设备缺失或不符合标准的,每处减10分 
  获得质量类政府荣誉或奖励 40 省级及以上质量奖(或提名奖)40分、市级级30分、县级20分、县级以下或无10分 
  售后服务管理 30 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流程,具有专门服务热线;具有专、兼职人员能够对用户意见和投诉及时处理,不满足每项减10分 
 实物质量水平 产品性能指标 60 查看申报产品取得检验报告(检验机构需具备CMA资质),主要性能指标稳定且符合国标要求,得60分;产品关键质量数据波动较大得40分;产品关键质量数据波动大且连续出现不合格现象得10分 
 标准水平 标准执行 30 申报产品执行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且取得检验报告(检验机构需具备CMA资质)证明的,得30分;申报产品执行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根据主要参考技术指标水平高低给分,最高20分,其余不得分。有标示产品标准错误、作废版本的,不得分。上述各类标准均为公开发布或公示 
  标准制订 30 参与该类产品国际标准制定得30分,参与该类产品国家标准制定得25分,参与该类产品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得20分,其余不得分 

表A.1  线缆行业知名品牌评价评分指标(续)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指标说明 得分
市场评价(300分) 品牌知名度 品牌文化 20 在品牌文化中提炼并清晰表达品牌重要、独特价值的情况 
  品牌历史 20 申报产品商标注册或依法授权许可使用注册商标满3年起,每多一年得5分,最高不超过30分 
  品牌传播 30 品牌投入纳入预算(10分),开展品牌宣传如电视、报纸、期刊、户外媒体、网络传播等(10分);参与“质量月”“中国品牌日”等宣传活动的(10分) 
  品牌荣誉 40 在质量、品牌等方面获得的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授予的荣誉(政府质量奖、质量标杆、专精特新企业等) 
  品牌保护 30 是否有相应得品牌保护措施(10分),有无对于假冒品牌商标问题的处理方式(10分) 
 国内市场占有水平 申报产品销售额 80 近三年企业该类产品产值情况,每年增加3%及以上(50分)。该产值是否在同行业类产品中优势明显,属于企业主要产品(30分) 
 国外市场占有水平 申报产品销售额 30 近三年企业该类产品出口销售情况,每年增加3%及以上(20分)。出口额是否属于行业先进水平(10分) 
 顾客满意水平 顾客满意度 50 开展顾客满意度测评的,得30~50分;近三年顾客满意度指数呈上升趋势的,得10~30分,呈下降趋势或波动的,得0~10分,出现重大投诉情况得0分 
发展评价
(200分) 科研水平 产品研发投入 30 有无新材料、新工艺开发试制,新产品鉴定等(10分)
研发投入比=研发投入/主营收入×100%。每个百分点得10分,最高20分 
  科技奖励 20 获得国家级科技奖的,得20分;获得省级科技奖的,得10分:获得市级科技奖的,得5分,累计不超过30分 
  科技型企业 20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得20分。获得科技型企业称号的,国家级得20分;省级得10分;市级得5分,累计不超过20分 
  标准制定 50 主导制修订与申报产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第一起草单位)的,每项得20分;参与制修订的,每项得10分。主导制修订与申报产品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第一起草单位)的,每项得10分;参与制修订的,每项得5分。累计不超过50分 
 创新能力 实验室 20 拥有省级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的,得20分;建立实验室并配备相关技术人员和设备的,得15分 
  发明专利 20 每获得一项与申报产品相关的外观设计专利的,得5分,每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得5分,每一项发明专利的,得10分。累计不超过20分 
  技术水平 40 技术文件是否完整、齐全(包括产品结构表、技术要求等和工艺文件的工艺卡、操作规程、检验规程等以及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各检验过程的检验、验证标准或规程等(不完善每减10分,缺项不得分) 

表A.1  线缆行业知名品牌评价评分指标(续)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指标说明 得分
效益评价
(100分) 社会效益 社会责任 10 获得安全生产、职业健康、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保护环境、绿色生态先进企业或组织的(被认定为“绿色工厂”,作为加分项,可额外增加10分) 
  质量信用 20 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制度的,得20分;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的,得10分 
  纳税信用等级 20 纳税信用等级A级20分,B级10分,C级5分,其他不得分  
  公益慈善 10 参与公益捐赠活动,或参与社会公益救援、赞助等 
 经济效益 产品毛利 20 按照工艺定额核算材料价格,加上企业平均运营成本占比(工资、水电、运费、办公费、折旧等),售价低于该价格,毛利率过低,该项不得分;价格持平得10分,每高一个百分点加2分,最高20分 
  产品销售额 20 得分=该类产品申报年度值/最大申报值×0.5×指标项得分+上年度值/最大申报值×0.3×指标项得分+上上年度值/最大申报值×0.2×指标项得分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登记证号51320500509777875D发证机关苏州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在会员与政府、会员与会员、会员与市场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传达政府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部门对光电产业进行指导、协调、咨询服务。监督会员正确地执行国家的法规制度。本会的具体业务范围是: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光电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行业规章,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接受社会组织监督。 2、团结从事光电产业的教育、科研、商贸、信息、服务的单位,对国内外光电产业供需形势、管理体制、利用保护、产品开发以及产品进出口政策、价格政策和税收政策等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为光电产业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开展光电产业的科研、标准、设计、创新等服务。 3、协助光电业务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发展多种形式的横向联系,促进光电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以提高生产资源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组织和开展国内外有关光电产业的各项活动,多方面加强同国内外对口组织的联系,学习、借鉴和及时推广国内外有关发展光电产业的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经验。加强技术管理等专业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 5、收集、整理、研究国内外光电产业的经济技术信息,出版有关光电产业方面的书刊及海报,及时反映行业动态和经验,宣传政府对光电产业的政策。 6、承担社会公益责任,提高会员社会地位及影响力,积极参与社会慈善活动,筹备成立慈善基金。 7、搞好本会自身建设,设立专业委员会,开办实体机构,推进数字化商会建设,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并努力承办政府委托其有关事项。 8、本会大力发展光电产业自主品牌建设,力争打造一批知名企业,并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冯峰
依托单位名称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澄湖路888号恒润国际B座2002邮编 : 2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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