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OOA 006—2023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服务技能要求-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SOOA 006—2023 |
中文标题 |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服务技能要求 |
英文标题 | Skills requirements for myopia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ervices for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80.30 消费者服务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S952 社会团体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15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06月16日 |
起草人 | 胡东芳、孔磊君、刘亚丽、陆俊杰、于佳、倪琼雯、蔡蔚然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眼镜行业协会、豪雅(上海)光学有限公司、上海依视路光学有限公司、卡尔蔡司光学(广州)有限公司、新天鸿光学有限公司、广州市苏明达光学有限公司、上海三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健康医学院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服务技能要求的术语和定义、人员要求、环境要求、服务技能要求、质量管控和社会责任、屈光档案管理和售后服务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儿童青少年验光配镜、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视光服务的经营性企业。设有上述服务的医疗机构可参照本标准。 本文件适用于0-18岁的儿童青少年。 |
主要技术内容 | 1、本标准规定了验光环境、加工环境和检测环境的相关要求。验光设备中增加了光学生物测量仪,或在验光时能提供相关测量数据以满足儿童青少年的验配需求。 2、本标准规定了服务流程、配镜要求、非斜视性双眼视异常的视觉训练、近视防控指导等相关要求。 3、本标准规定了产品质量管控和服务质量管控的相关要求,并倡议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4、本标准首次规定了屈光档案的相关内容,并制作成表单格式作为资料性附录B供企业参考。 5、本标准在售后服务中规定了配镜后的复查周期、视觉训练后的复查周期,并明确了为儿童青少年进行近视防控服务追踪,及时制定或调整相应的建议方案。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上海市眼镜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10000501779382P | 发证机关 | 上海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行业调研、视光类技术咨询、信息发布、编辑出版、会展招商、标准制定、公益活动、承接政府委托服务、技术认定、行业培训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守陀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789号1号楼1104室 | 邮编 : 200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