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SHT 001—2023 地理标志 歙县山核桃-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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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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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SSHT 001—2023 |
中文标题 | 地理标志 歙县山核桃 |
英文标题 |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She county hickory fruit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B 66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6 坚果、含油果、香料和饮料作物种植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28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12月28日 |
起草人 | 方立山、洪爱娟、姚琪、王文明、洪云飞、方爱芳 |
起草单位 | 黄山市天之源农产品有限公司、黄山山野土特产有限公司、歙县林业局林科所、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歙县科学技术协会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歙县山核桃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范围、自然环境、种植栽培和采收管理、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获批使用“歙县山核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新鲜山核桃。 |
主要技术内容 | 1.种植栽培和采收管理 1.1种植栽培 1.1.1种苗 种苗宜采用良种种子繁殖的实生苗。苗木分级参照LY/T 2131的相关规定执行,宜选用地径、苗高不低于Ⅰ级的苗木造林。种苗移栽:一般需经育苗2年~3年,选择地径1cm以上,苗高80cm以上,根系发达,芽饱满、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的苗木于初春移栽。 1.1.2栽培管理 山核桃造林按照DB34/T 350的规定执行。山核桃林内宜套种茶叶、香榧、黄精等四季常绿多样性杂灌树种。林下除草宜在每年5月中旬~8月下旬进行1次~2次,所割草灌覆盖距树干半径1m外。推行山核桃产区全域机械割草,施用有机肥,生物药水防控病虫害,利于保护野生黄精和观音豆腐等稀有珍贵树种。病虫害防治按照DB34/T 349的规定执行。 1.2采收管理 1.2.1鲜蒲采收 应在每年9月上旬的白露季节后进行,传统果实采收采用双手握紧竹竿或碳素纤维伸缩杆敲打鲜蒲落果的打收方式,采收期一般在10天之内;宜推行成片张网自然落果采收方式,采收期可延长至30天左右。 1.2.2脱蒲 收打后的鲜果,应堆铺在通风干燥的清洁地面上,堆铺厚度宜≤30cm,避免闷热发芽。保持2天~3天,待脯籽基本分隙后,再倒入机械脱蒲机中夹蒲,使脯籽分离,令内籽落入储水的桶中,捞去浮在水面的空籽和半空籽,沉底实籽经流水清洗干净后捞出沥干,再转入晾晒。 1.2.3晾晒 将经过脱蒲并清洗干净后的山核桃籽薄摊在清洁水泥地面或房顶平台上,通过太阳光照晒,每间隔2小时左右,使用木制推耙等工具翻动一次,保证山核桃籽均匀干燥,保持正常日照8小时连晒三天,以晒后干籽呈现核壳脆硬、肉仁嫩黄,失重为晒前水籽重量的70%~73%时为宜。 2.山核桃籽质量要求 2.1基本要求 山核桃籽应充分成熟,壳面洁净,缝合线紧密,无虫蛀、出油、异味等果,无外来杂质,不得经有害化学物质漂白处理。 2.2等级 按外观尺寸大小划分为特大籽(特级)、大籽(一级)、中籽(二级)、级外籽(三级)四个等级。 2.3质量指标 外观、色泽、均匀度、破损率、饱满度应满足各等级的规定;滋味气味不应有酸败等异味;含油率≥40%;含水率≤6%;酸价(以脂肪计)≤3mg/g;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08g/100g。 2.4卫生指标 应符合GB 19300-2014中第4.4条、第4.5条、第4.6条关于坚果及籽类的规定。 2.5净含量 应符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 号令的规定。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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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歙县山核桃产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41021MJB3073009 | 发证机关 | 歙县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山核桃产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承办政府和有关单位授权或委托的相关事项。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方立山 | ||
依托单位名称 | 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 ||
通讯地址 |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徽州花苑9幢902室 | 邮编 : 245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