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XFIA 002—2023 小米香型白酒-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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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SXFIA 002—2023 |
中文标题 | 小米香型白酒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04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151 酒的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17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03月27日 |
起草人 | 杜云芳、李书俏、王彬、张黎斌、秦小兵、张竹青、郭秀燕、郭容、崔慧玲、李彦陶、龚新立、边志宏、王凡、刘长生 |
起草单位 | 长治市上党区茂森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西生之源矿泉水有限公司、沁县生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长治帝谷佳酿酒业有限公司、山西煌谷御樽商贸有限公司、山西钧藏酒业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小米香型白酒 以小米为主要原料,以谷壳、稻壳等为辅料,以大曲为糖化发酵剂,经地缸固态发酵、固态蒸馏、陈酿、勾调而成,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具有小米粮香复合香型的白酒。 4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原料 小米应符合GB/T 11766的规定。 4.1.2 辅料 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3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特级 优级 一级 检验方法 色泽和外观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无杂质a GB/T 10345 香气 小米粮香纯正,具有果香、花香、焙烤香、糟香等多种香气形成的幽雅、舒适、和谐的自然复合香,空杯留香持久 小米粮香纯正,具有果香、花香、焙烤香、糟香等多种香气形成的清雅、和谐的自然复合香,空杯留香长 小米粮香正,具有果香、花香、焙烤香、糟香等多种香气形成的复合香,空杯有余香 口味 口感 醇厚绵甜,丰满细腻,谐调爽净、回味悠长 醇和绵甜、谐调爽净、回味绵长 柔和绵甜,谐调爽净、回味长 风格 具有本品独特风格 具有本品典型风格 具有本品明显风格 a 当酒的温度低于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10℃以上应逐渐恢复正常。 4.4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特级 优级 一级 检验方法 酒精度a/(%vol) 42.0~65.0 GB 5009.225 固形物/(g/L) ≤ 0.40 GB/T 10345 总酸/(g/L) ≥ 0.40 0.35 0.30 GB/T 12456 总酯/(g/L) ≥ 2.00 1.80 1.60 GB/T 10345 乳酸乙酯/(g/L) ≥ 1.80 1.60 1.40 GB/T 10345 甲醇b/(g/L) ≤ 0.6 GB 5009.266 氰化物b(以HCN计)/(mg/L) ≤ 8.0 GB 5009.36 a 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 b 甲醇、氰化物指标按照100%酒精度折算。 4.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4.6 食品安全指标 应符合GB 2757的规定。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每次经勾调、灌装、包装后的质量、品种、规格相同的同班次产品为一批。 5.2 抽样 按照GB/T 10346的规定执行。 5.3 检验分类 5.3.1出厂检验 检验项目包括:感官、酒精度、固形物、总酸、总酯、乳酸乙酯、甲醇、净含量和标签。 5.3.2 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为本文件中4.3~4.6的全部项目。 型式检验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检验: a)原料有较大变化时; b)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时; c)产品停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5.3.3 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时,该批产品判定为合格。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如有不合格项,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复检后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签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预包装产品应标识产品类型为“固态法白酒”。 6.2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按GB/T 10346的规定执行。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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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山西省食品工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400005061003832 | 发证机关 | 山西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调研、协作、交流、培训、咨询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永建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太原市晋阳街江天国际慧谷产业园二层 | 邮编 : 03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