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ZDT 005—2023 城中村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指南-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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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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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SZDT 005—2023 |
中文标题 | 城中村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指南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820 环境卫生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3年07月27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08月01日 |
起草人 | 钟燕强、郝忠容、王友斌、赖伟强、宋军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康达深害虫防治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江有害生物防制治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翔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豪俊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深圳市浩诚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文件提供了城中村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的一般要求、调查方法、调查内容、防制方案、防制措施、效果评价及资料归档等方面的指导和建议,并给出了相关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城中村公共区域的病媒生物蚊虫、蝇类、蜚蠊、鼠类的防制。 |
主要技术内容 | 4 一般要求 防制原则 城中村建筑密集、潮湿、巷道不规范,人员密集、环境复杂,缺少必要的城市公共设施。在进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时,应选用安全、环保、简便、易操作的方法,保证城中村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作为防制工作的首要原则。 城中村宜采用环境综合治理为主,物理防制和化学防制相结合,通过清除蚊虫、蝇类、蜚蠊、鼠类各类孳生栖息场所,建立完善防鼠、防蝇、防蚊虫基础设施,搭配必要的化学治理手段,防、治并举的综合性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城中村公共区域的病媒生物危害。 通过定期和持续的检查、监测、分析评估城中村的病媒防制效果。 用药管理 使用的灭病媒生物药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使用具备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及农药标准,并在有效期内,且对人和动物安全的卫生杀虫剂; b)应交替使用卫生杀虫剂,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配置杀虫剂需在管理方指定的区域,药品器械按照说明书使用,规范操作; c)应对毒鼠屋进行编号,并在毒鼠屋所在的显眼位置粘贴警示标识,警示标识内容包括药物名称、警示提示、有效解药、紧急联系方式等内容,确保投药安全、可靠; d)应有专人统一管理药物,记录出入库情况,并保留采购记录及用药记录2年以上。 个人防护 在作业过程中应注意: a)操作前,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通过考核; b)应确保使用的施工器械运行正常、无渗漏; c)在进行化学防制作业时,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物品,遵守管理方的现场管理要求; d)操作结束后应及时做好个人卫生清洁,做好施工器械的清洗维护。 5 调查 总则 结合城中村特点,病媒生物防制、监测重点依次为蜚蠊、蚊虫、鼠类、蝇类。 蜚蠊密度 蜚蠊密度调查方法依据GB/T 23795采用目测法、路径法进行,监测记录见附录A。 蚊虫密度 蚊密度调查方法依据GB/T ?23797进行,其中: a)蚊幼虫(蛹)密度调查方法宜采用蚊虫吸管法、幼虫勺捕法或路径指数法进行,监测记录见表B.1; b)成蚊密度调查方法宜采用人诱停落法、二氧化碳诱蚊灯法进行,监测记录见表B.2。 鼠类密度 鼠密度调查方法依据GB/T 23798进行,其中: a)地下管井、排水沟、雨(污)水井、下水道宜采用鼠迹法; b)绿化带、广场周边等地面公共区域宜采用路径法。 监测记录见附录C。 蝇类密度 蝇密度调查方法依据GB/T 23796中的成蝇笼诱法和幼虫目测法进行, 监测记录见附录D。 6 调查内容 蜚蠊 城中村公共区域蜚蠊调查点包括: a)雨(污)水井、电缆井; b)化粪池; c)垃圾站(点)、垃圾桶; d)餐饮店(点)周边、农贸市场周边等。 调查对象包括: e)蜚蠊成若虫; f)活卵鞘 ; g)蟑迹(空卵鞘壳、死尸、残尸等)。 调查取样原则应: a)采用路径法累计调查1?000?m路径内的雨(污)水井、电缆井、餐饮店(点),统计总数和阳性数; b)采用目测法调查城中村内垃圾桶总量的20%~30%,统计阳性数; c)采用目测法调查城中村内所有化粪池、垃圾站(点),统计蜚蠊阳性数。 询问城中村居民区蜚蠊的侵害情况,主要包括蜚蠊种类、侵害时间、侵害范围、危害程度和以往用药情况等。 蚊虫 城中村公共区域蚊虫孳生地调查区域包括: a)小型水体,如景观水池、积水等; b)社区公园、广场; c)绿化带、灌木丛、叶腋、竹筒、树洞; d)化粪池、排水沟、雨(污)水井; e)垃圾站(点); f)餐饮店(点)周边、农贸市场周边; g)待建地等。 调查对象包括: a)成蚊; b)蚊幼; c)防蚊设施。 鼠类 重点检查城中村室外环境,主要包括: a)污水井、化粪池、排水沟、雨水井、电缆井; b)绿化带、灌木丛; c)待建地; d)垃圾中转站(点); e)餐饮店(点)周边、农贸市场周边等。 调查对象包括: a)活鼠及种类; b)鼠迹分布,包括活鼠、鼠尸、鼠爪印、鼠粪、鼠咬痕、鼠洞、鼠道及分布位置;; c)防鼠设施等。 依据GB/T 27770检查挡鼠板、防鼠栅栏等防鼠设施建设合格情况,计算防鼠设施合格率。 蝇类 城中村公共区域蝇类调查区域包括: a)餐饮店(点)周边、农贸市场周边; b)垃圾站(点); c)公厕; d)化粪池等。 调查对象包括: a)成蝇; b)幼虫、蛹。 7 防制方案 应根据以下调查结果,制定防治方案: ——蟑迹、蜚蠊密度及分布; ——蚊虫类、蝇类孳生地性质、分布、种类与密度; ——鼠类种类、分布等。 防制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防制的病媒生物种类,重点防制区域和一般防制区域; b)方法和措施; ?使用的药品、器械的种类; ?处理方式,包括处置场所的范围、面积和防制方法; ?防制频次; ?取的措施对环境的影响和解决方案。 c)鼠类防制方案应明确防鼠设施、标识毒饵的放置点; d)效果评估时段与方法及预期达到的效果; e)告知书; f)被服务单位职责等。 8 防制措施 总则 根据防制对象不同,病媒生物防制一般在环境治理的基础上采取物理、生物和化学防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环境治理 应依据GB/T 31712、GB/T 31717要求,开展鼠类、蚊虫类环境整治和提升工作,同时病媒生物聚集区域、孳生地性质和类型,实施清理和管理,具体措施包括: a)平整硬化地面,修复破损墙面、下水道设施等,填堵鼠洞; b)填平积水坑洼,疏通明、暗排水沟渠及下水道; c)封堵建筑物地基、墙体表面的孔洞和缝隙,及室内与外界相通的孔洞和缝隙(包括上下水、 空调、电器线路、燃气等管道); d)定期清理居家外环境中的杂物,清除卫生死角、蟑迹、鼠迹; e)及时清理厨余垃圾,垃圾桶加盖并日产日清; f)清除居家外及庭院前后各类盆、罐、缸、坛、瓶等容器内的积水,对暂时闲置的容器逐一翻转倒放或加盖处理; g)种养水生植物的容器,每周换水1次,并冲洗植物根部及洗刷容器内壁,也可改用粗砂、碎石等填充满容器,并定期加水; h)垃圾收集实行袋装化,做到日产日清; i)及时清理外环境中散在的动物粪便; j)定期修剪与地面接触的杂草、树枝,及时清理绿化带的落叶等。 蜚蠊防制 8.3.1 一般要求 在环境治理的基础上,城中村蜚蠊防制主要以化学防制手段为主。 8.3.2 化学防制 蜚蠊化学防制方法主要包括: a)对公共环境可能孳生幼虫的地方,包括化粪池、雨(污)水井定期采用拟除虫菊酯类药物进行滞留喷洒; b)对餐饮店(点)、农贸市场周边应遵循“点多、量少、面广”的原则,按照药品推荐剂量使用灭蟑胶饵; c)对垃圾中转站(点)、垃圾桶等有食物残留区域,采用高效低毒的卫生杀虫药物配合常量喷雾器,进行滞留喷洒; d)对下水道、雨(污)水井、化粪池、电缆井等相对密闭环境进行热烟雾消杀。 蚊虫防制 在环境治理的基础上,城中村蚊虫防制以多种防制措施并举的方式开展。 8.4.1 物理防制 物理防制是用灭杀、驱赶、捕捉根据和安装防蚊设施进行防制蚊虫的方法,包括: a)在绿化带、广场周边安装灭蚊灯; b)在下水道井口安装防蚊闸; c)雨(污)水井安装防蚊贴; d)居民住户可安装防蚊设施,如纱门、纱窗等。 8.4.2 生物防制 对景观水体,包括池塘、景观水池等水体应放养鱼类和使用生物制剂控制蚊幼虫孳生。 8.4.3 化学防制 幼虫防制 对不能清除的小型积水和各类地下管道井、污水沟等,可使用灭蚊幼剂进行处理。 成蚊防制 成蚊防制措施包括: a)依据GB/T 31714进行空间喷雾处理; b)依据GB/T 31715进行滞留喷洒处理; c)定期对绿化带、灌木丛等场所进行绿篱技术喷洒处理; d)定期地下管井、雨(污)水井等相对密闭环境进行热烟雾消杀。 鼠类防制 8.5.1 一般要求 在环境治理的基础上,城中村鼠类防制以物理防制与化学防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8.5.2 物理防制 城中村鼠类物理防制主要手段是建立防护设施,应依据GB/T 31712要求安装防鼠设施,具体做法包括: a)与外环境或市政下水道相通的下水道口,安装竖箅子(金属栏栅)或横箅子,箅子缝隙应小于10 mm,且无缺损; b)地漏应加盖; c)与外界相通的门雨门框、门与地面间缝隙钧应小于6 mm; d)与外界相通的木门和门框的底部包300 mm高的铁皮; e)食品库房门口应安装600 mm高的挡鼠板; f)排风扇或通风口应有金属网罩,网眼应小于6 mm,门窗玻璃应无破损; g)堵塞进入室内的供排水、电缆和空调等管线的墙洞,缝隙应小于6 mm。 8.5.3 化学防制 化学防制以毒饵防制为主,布放方式及布放量应根据环境而定: a)在垃圾中转站、垃圾存放点(桶)、绿化带等处应布放毒鼠屋,每个毒鼠屋内投放饵剂30?g~50?g,记录和标识投放位置和数量,定期检查并补充; b)在下水道、地下管井等处应用铁丝吊放蜡块毒饵,毒饵吊放高度应距离井底200?mm。 8.5.4 鼠尸处理 鼠尸处理应: c)定期检查各个饵点周围及角落,发现死鼠应记录鼠种并立即清理; d)处理时,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戴橡胶手套和医用防护口罩,用镊子将鼠尸装入密封塑料袋中; e)鼠尸应按医疗垃圾处理。 蝇类防制 8.6.1 一般要求 在环境治理的基础上,城中村蝇类防制以物理防制与化学防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8.6.2 物理防制 城中村蝇类物理防制主要手段主要包括: a)餐饮店与外界相通的门安装防蝇胶帘或风幕机,防蝇胶帘底部离地距离小于20 mm,相邻胶条的重叠部分不少于20 mm; b)与外界相通的窗安装纱窗; c)公共卫生间安装纱窗门帘等防蝇设施; d)外环境蝇类活动季节,在绿地、垃圾桶周边可设置适量捕蝇笼,诱饵定期更换等;室外环境可安装粘捕式灭蝇灯或电击式灭蝇灯。 8.6.3 化学防制 蝇类化学防制法主要包括: a)依据GB/T 31714进行空间喷雾处理; b)依据GB/T 31715进行滞留喷洒处理; c)在绿化带、垃圾站(点)周边放置贴有警示标识的灭蝇毒饵如颗粒毒饵或液体毒饵的容器。 9 效果评价 一般要求 各项防制措施完成后,根据需要或杀虫剂、杀鼠剂作用时间,应依据 GB/T 23797、GB/T 23796、GB/T 23798、GB/T 23795的方法,对防制区域内的蚊虫、蝇类、鼠类、蜚蠊活动危害情况和密度进行监测,比对实施防制措施前的危害和密度水平,评价防制效果。 评价内容和方法 防制前后选择相同的调查点和调查方法进行密度调查,按式(1)计算密度下降率。 (具体公式详见标准文本) ——密度下降率; ——防制前密度; ——防制后密度。 防制效果 蜚蠊密度控制水平应符合GB/T 27773中C级及以上规定要求 蚊虫密度控制水平应符合GB/T 27771中C级及以上规定要求。 鼠密度控制水平应符合GB/T 27770中C级及以上规定要求。 蝇密度控制水平应符合GB/T 27772中C级及以上规定要求。 10 资料归档 病媒生物防治记录: a)鼠类防制记录:对防制区域,及各防制区域内的鼠尸、鼠爪印、鼠粪、鼠咬痕、鼠洞、鼠道、鼠类、防鼠设施进行记录; b)蜚蠊防制记录:对防制区域,及防制区域内的蜚蠊、活卵鞘、蟑迹(空卵鞘壳、死尸、残尸等)进行记录; c)蝇类防制记录:对防制区域,及各防制区域内的成蝇、幼虫及蛹进行记录; d)蚊虫防制记录:对防制区域,及各防制区域内的成蚊、幼蚊、防蚊设施进行记录。 图片资料整理:每次服务过程中,防制工作组组长拍摄现场施工情况与环境状况,服务完毕后,组长将相片编制附加文字说明后,再交给管理方一份。 施工记录整理:填写施工记录单与服务记录卡(可一式二份,双方各留一份),施工单内容包括当天施工时间、天气情况、施工位置范围、使用药物名称、药物比例、用药量、使用器械、施工人员及现场施工意见等,并要求所在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作为每次工作的记录。 季度资料汇编:每季度向管理方提交《服务质量监测报告》。 资料建档:将项目涉及的招投标文件、工程合同、技术方案、施工平面布局图、双方的往来文件、项目监测(验收)资料、使用药物、器械、项目付款等资料导入服务方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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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深圳市绿色低碳科技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3005776993388 | 发证机关 | 深圳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低碳理念普及、推广,会员交流、学术调研,会员咨询、会员培训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媛媛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莲塘国威路72号高新技术产业第一园区117栋五楼502 | 邮编 : 51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