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JX 007—2023 净化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YJX 007—2023 |
中文标题 | 净化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
英文标题 | Purify the enterprise business credit grade evaluation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00.01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M749 工业与设计及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业 |
发布日期 | 2023年09月06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09月06日 |
起草人 | 周兴旭、袁文辉、张树芳、王 志、张 璞、李秀菊、王世均、王帅增、郭华兵、李洪欣、卢 彬、高建红、李 佧、潘康涛、王江华、田军胜、李春浩 |
起草单位 | 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郑州大学、海博尔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正宇恒新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米净瑞发净化设备有限公司、郑州苏阳净化科技有限公司、东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爱德净化工程(河南)有限公司、河南省奥利德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美的楼宇与暖通设备销售有限公司、科宇智能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河南泉舜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绿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吉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净化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基本要求、等级划分、等级评价、监督审查及证书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建设工程、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洁净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治理、清洗清洁、环保检测等企业的信用等级评级管理;其它净化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可参照执行。 |
主要技术内容 | 净化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净化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基本要求、等级划分、等级评价、监督审查及证书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建设工程、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洁净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治理、清洗清洁、环保检测等企业的信用等级评级管理;其它净化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可参照执行。 2 规抢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本术语 GB/T 23791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 GB/T 22116 企业信用等级表示方法 GB/T 22117 信用基本术语 GB/T 22119 信用服务机构诚信评价业务规范 GB/T 31880 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GB/T 36308 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净化企业信用等级 指净化企业运营活动中对承诺的履行与可信度的依存关系,包括消费者、供方、其他相关方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3.2 净化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专业技术人员) 获取到净化行业国家资格证书或省级以上行业协会培训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3.3 评价机构 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负责牵头受理,组织评价和确定净化企业信用等级。 4 基本要求 4.1 应依法注册登记3年以上。 4.2 应具有满足企业经营规模的专业技术人员。 4.3 应具有与经营业务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4.4 应有接待客户的固定场所。 4.5 经营规范,无不良记录。 4.6 两年内有以下行为的企业无参评资格。 4.6.1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6.2其他失信行为。 5 等级划分 5.1按企业基本条件、遵纪守法、诚实经营、制度健全、社会反响及社会公共责任、道德行为和公益支持六个方面的情况综合评定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AAA、AA、A三个等级。 5.2净化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要素和计分方法见附录 A。 5.3综合评分与等级划分的关系见表1。 表1综合评分与等级划分的关系 6 等级评价 6.1 申请 企业自愿向评价机构提出净化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企业如设有分支机构,应分别单独申请。 由申请企业负责人签署的《净化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见附录B)。 6.1.1 申请企业应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a)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b)营业执照复印件; c)企业管理制度清单; d)经营场所的场地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e)最近一年内代表性经营合同2份以上复印件; f)国家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g)企业信用报告; e)企业荣誉证书; 6.2 受理 应成立评价机构负责受理企业申请。企业申请材料不完整,评定机构不予受理,应书面说明原因并退回企业申请材料。 6.3 初审 受理企业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评定机构应组织人员完成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6.4 现场评价 现场评价由评价机构委派的专家组进行。专家组一般不少于3人。 专家组按照现场确认企业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诚信评价评分具体按附录A 执行;否决项指标若有,应“一票否决”,终止评价。 6.5 公示 评价结果通过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官网(http://www.hnjhxh.com)向社会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6.6 发证 公示无异议,评价机构颁发《净化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并向社会公布。公示如有异议,应终止发证,由评价机构核实后议定。 7 监督审查 评价机构每年应对持证企业监督审查,并将结果与企业诚信等级对应,并通过评价机构官网向社会公布。 8 证书管理 8.1 《净化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由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统一监制、管理、发放,有效期为1年,复审时间为一年一次。 8.2 已取得《净化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持证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价机构将予以公告并取缔证书: a) 经营活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或受到行政部门处罚的。 b) 因工程、产品质量低劣,不遵守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引发重大事故的; c) 企业经营活动有重大投诉或媒体曝光的; d) 转让、涂改、出借《净化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 e) 年度监督审查不合格的; f) 不按时参加年度监督审查,经书面告知仍不配合的; 8.3 转行经营或歇业的持证单位,应及时退回《净化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并同时办理注销手续。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净化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要素和计分方法 表 A.1 净化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要素和计分表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净化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10000336379763A | 发证机关 | 河南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协作交流、技术规范、咨询培训、编辑出版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周兴旭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80号161栋14层77号 | 邮编 : 45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