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JYKHR 003—2023 人力资源测评工作规范-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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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ZJYKHR 003—2023
中文标题  人力资源测评工作规范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L726 人力资源服务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25日
实施日期  2023年08月01日
起草人  卢立武、贾祎恋、陈宝姣、褚育斌、陈伟峰、林春良、周文正、张林剑、楼正革、周俊德、许海兵、胡赞、陈世林、陈冰、龚俐、江贤武、邹海兵、袁昌盛、王朝能、王慧、王远清、王建党、邹国才、吕华福、颜海滨、黄敏静、陈旭东、徐婉晴、唐慧慧、王治国、 王宗继、赵高武、马晓利、朱巧姬、舒时宇、朱红、李鹏杰、刘春华、楼艺、刘桃娟、丁云、王娟、潘红央、朱红、乔珍珍、陈猛、罗小珍、刘敬清、程皓、朱福超、李敏、杨小蓉、王娟、
起草单位  永康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汇才人力资源(永康)有限公司、永康市四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浙江环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浙江正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永康市博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浙江永康五金技师学院、永康市金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浙江永康诚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聚鹰人力资源(磐安)有限公司、浙江智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永康市诚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永康市帝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永康市及时雨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永康市程霖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永康市众信人才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永康市广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永康市瀚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永康市久久太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永康市桥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永康市逸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永康市聚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永康市高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6  测评实施
6.1 概述
测评实施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等方式,测评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测评方式。
6.2  笔试
6.2.1 环境
6.2.1.1      标准考场应安排30个座位,座位间距至少为80厘米,特殊情况下考场座位可做相应调整。
6.2.1.2       座位按单人、单桌排列,桌屉清空,课桌上粘贴座位号。
6.2.1.3       考场内部至少设2名监考人员,外部酌情设巡考人员若干。
6.2.2 工作人员
6.2.2.1      工作人员一般包括考务工作组负责人、巡考人员、考点负责人、监考人员。
6.2.2.2      工作人员应遵守考务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接受考前培训和签订保密责任书。
6.2.2.3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见附录A.1。
6.2.3 流程及要求
笔试流程及要求见附录B.1。
6.2.4  阅卷
6.2.4.1 环境
阅卷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a)确保安全、封闭、安静,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b) 应配置监控设备。
6.2.4.2 工作人员
阅卷工作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接受业务培训,签订保密责任书;
b) 不得揭封、撬看受测者姓名和准考证号;
c) 不得涂改答卷内容,不得将标准(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试卷和答题卡带出阅卷场所。
6.2.4.3 流程及要求
阅卷流程及要求见附录B.2。
6.3 面试
6.3.1 方法
测评机构面试方法一般包括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非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测评。
测评机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文件筐测验、无领导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管理游戏和演讲等方法 对受测者进行测评。
6.3.2 环境
6.3.2.1      应设置面试、候考、候分等场所。
6.3.2.2      宜配备监控设备,保障测评安全进行。
6.3.2.3      面试期间不得使用与组织实施工作无关的电子设备。
6.3.2.4      面试场所设考官席、监督员席、统分员席、计时核分席和受测者席。
6.3.2.5      候考人员与在考人员、已考人员隔离,并接受考务人员监督。
6.3.2.6      与候考人员接触的考务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现场。
6.3.3 工作人员
6.3.3.1      工作人员一般包括考务工作组负责人、考点负责人、考官、监督员、统分员、计时核分员、
引导员。
6.3.3.2      考官应具备相应技能和职称要求,并通过抽签的方式随机产生。
6.3.3.3      考官小组一般由7至9名考官组成,其中每个考官小组应设主考官1名,外聘考官应占多数。
6.3.3.4      工作人员应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接受考前培训和签订保密责任书。
6.3.3.5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见附录A.2。
6.3.4  流程及要求
面试流程及要求见附录B.3~B.8。
7 测评后期
7.1 测评结果交付
7.1.1      测评机构打印纸质版测评成绩单并加盖公章。
7.1.2     测评机构应使用加密异质存储电子版测评成绩。

7.1.3      测评机构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测评结果送至委托方指定负责人处。
7.1.4      测评机构发送电子版测评成绩存储密码短信至委托方保密交接人。
7.1.5      委托方按相关要求提取电子版测评成绩。
7.2 测评成绩复核
7.2.1      测评机构可根据委托方的复核申请,进行测评成绩复核。
7.2.2      测评成绩复核流程一般包括:
a) 委托方审查受测者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并整理和收集信息后提交复核申请书;
b)  测评机构受理复核申请书后进行成绩核查;
c)  测评机构核查测评成绩后,向委托方出具测评复核结果函;
d)  委托方通知受测者复核结果。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永康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
登记证号51330784355325525N发证机关永康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开展行业调研;进行行业统计、分析;参与制定行业规划及行业标准;组织相关培训与活动;规范行业行为;维护会员合法全体;承担或完成上级有关部门、政府委托的相关职能和任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周俊德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浙江省永康市金都路399号邮编 : 3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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