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ZAS 032—2023 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诚信商户评价指标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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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ZZAS 032—2023 |
中文标题 | 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诚信商户评价指标规范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80.99 其他服务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S951 群众团体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28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11月30日 |
起草人 | 刘庞可、李雪妍、史晓明、丁德亮、张倩、李婧婕、李璐璐、吴少良。 |
起草单位 | 枣庄市企业联合会、枣庄市企业家协会、枣庄市工业经济联合会、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鲁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枣庄恒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今缘春酒业有限公司、天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枣庄市三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枣庄联企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枣庄智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6 评价过程 6.1 提出申请 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交申请书,签订评价协议,指定工作代表配合开展评价工作。 6.2 提交材料 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照诚信商户评价工作方案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提供的材料、数据的真实性做出书面确认。 6.3 评价结论 遵循真实、客观、统一原则,按照评价工作流程开展评价。依据诚信商户评价参考标准,量化各项指标,根据最终量化分值作出相应等级评价,并按照评价结论发放诚信商户等级证书。 6.4 结果公示 在评价主体自愿的基础上,枣庄市企业联合会将在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获得优质诚信商户、诚信商户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名录及证书电子版,接受公众监督。 6.5 信息归档 对参与评价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信用档案进行脱敏归档工作,由专人管理。 6.6 复评换证 诚信商户等级证书到期后由信用主体自愿申请进行复评换证。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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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枣庄市标准化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70400MJE212841P | 发证机关 | 枣庄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开展标准化学术与技术交流、宣传、普及标准化知识、提供技术和政策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董凤钊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枣庄市新城民生路659号嘉汇大厦 | 邮编 : 277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