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COICPT 001—2024 莆田优品评价通用要求-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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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COICPT 001—2024 |
中文标题 | 莆田优品评价通用要求 |
英文标题 | Putian premium products—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evaluation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1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L729 其他商务服务业 |
发布日期 | 2024年02月05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03月15日 |
起草人 | 周顺骥,杨林,张玉英,王航环、杨明军、林娜、潘先伟、陈伟鹏、林建军、林飞鹤、陈锋、方建、何其灵、李相锋、陈英洪、王锋 |
起草单位 | 莆田国际商会、莆田市二轻工业联社、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莆田市标准化研究所、福建省大数据集团莆田公司、莆田市品牌建设促进会、莆田鞋业协会、莆田工艺美术协会、莆田市食品行业协会、莆田木业协会、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协会、莆田市油画艺术产业协会、福建省三福古典家具有限公司、莆田市善艺李氏工艺有限公司、莆田市丹桂工艺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蒲洋佛像工艺品有限公司、莆田藏云堂艺术品有限公司、莆田市天鸿贸易有限公司、美然德家具设计(莆田)有限公司、仙游德古家具有限公司、福建省仙游怀古木业有限公司、福建省华名华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四君子古典家具有限公司、仙游三鼎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福建省柒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福建省红太阳精品有限公司、福建省萩芦文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蛤老大(福建)食品有限公司、青春之家(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双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莆田鞋和制鞋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富威尔品牌科技有限公司、华昌珠宝有限公司、莆田市中疆投资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莆田优品品牌核心价值、评价原则、必备条件、评价对象、评价依据、评价方式、评定程序、品牌标识使用、监督管理。本标准适用于莆田优品评价活动,也适用于组织内部进行自我评价。 (1)品牌核心价值 莆田优品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能够反映莆仙文化内涵或地域特点,在莆仙本土种植、养殖的农副渔产品或具有莆仙文化特色的食品、工艺品、鞋类等名特优产品。根据莆田优品定义,为推动莆田品牌经济发展,确定莆田优品品牌核心价值为质量第一、创新驱动、履责守信。 (2)评价原则 根据莆田优品品牌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确定莆田优品评价原则为:“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持续评定”。 (3)必备条件 根据莆田优品申报单位否决项,规定申报单位及其产品应满足的必备条件。 (4)评价对象 根据莆田优品定义,确定国家级及以上荣誉产品、省部级荣誉产品、莆田市荣誉产品、其他莆田名特优产品可申报莆田优品。 (5)评价依据 对莆田优品评价依据作出规定。具备莆田优品必备条件和评价对象要求,且其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产品实测性能的质量水平符合所执行的标准,关键技术指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则评定为莆田优品。 (6)评价方式 为着力培育莆田优品区域公共品牌,保持莆田优品建设的先进性,采用“自我声明+承诺”方式式。 (7)评价程序 根据莆田优品评价方式,制定莆田优品评价程序。包括申报、评价两个环节。 (8)品牌标识使用、监督管理 鼓励被评定为莆田优品产品的单位积极规范使用品牌标识。规定莆田优品监督机构对莆田优品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品牌标识现象的,应收回品牌标识。为追求莆田优品品质高端,鼓励被评定为莆田优品产品的制造业企业宜建立产品追溯体系。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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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莆田国际商会 | ||
登记证号 | 51350300784535897D | 发证机关 | 莆田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开展国际经济贸易信息收集、整理、咨询、交流、培训等活动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童小龙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1号楼339室 | 邮编 : 351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