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S 250—2023 电动汽车可调节负荷调控潜力评估技术导则 -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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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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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ES 250—2023 |
中文标题 | 电动汽车可调节负荷调控潜力评估技术导则 |
英文标题 | Guidelines for assessment of electric vehicles load regulation potentiality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43.1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F 21 |
国民经济分类 | D4420 电力供应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27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12月28日 |
起草人 | 庞松岭、张晨佳、丁肇豪、龚成明、周喜超、韩亚宁、范凯迪、赵宇明、路企源、赵海龙、胡英健、赵雨楠、窦子啸、张瑞恩、张贺、何山、丁德鑫、嘉有为、霍美屹、葛静、朱望诚、李勋、徐英、仪忠凯、黄媛、李婷、刘斯烟、朱琳、黄晓燕、窦真兰、张春雁、吴丹、彭晓武、曲玉珊、孙谊、吕海、袁葆、欧阳红、郑凯、赵金洋 |
起草单位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华北电力大学、南京德睿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南方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国网上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普迅电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东鲁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可调节负荷调控潜力评估的总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负荷聚合商、充换电服务运营商参与电网调控时负荷资源调控潜力的评估。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可调节负荷调控潜力评估技术的相关要求,包括总体要求、数据采集、可行域评估、关键参数预测和调控潜力聚合等方面技术要求。 (1)术语及定义 主要包括充电站、电动汽车可调节负荷、可调控时间、电动汽车可行域和电动汽车负荷聚合商等的定义。 (2)总体要求 对电动汽车调控潜力来源,评估结果应用场景、参与调控潜力评估主体以及调控潜力评估流程进行了规范。 (3)数据采集 对数据采集基本要求、数据校验、数据存储以及数据内容进行了规范。 (4)可行域评估 对可行域评估所需数据、得到结果形式和评估需要考虑的因素进行了规范。 (5)关键参数预测 对预测的参数、预测方法以及预测结果的评价进行了规范。 (6)调控潜力聚合 对调控潜力加和、调控潜力评估结果形式以及其应满足的应用场景进行了规范。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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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6049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国际合作、专业展览、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贾利民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02号天莲大厦10层 | 邮编 : 100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