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SA 1273—2023 大数据服务能力建设框架及建设要求-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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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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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ESA 1273—2023 |
中文标题 | 大数据服务能力建设框架及建设要求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5.240.01 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L67 |
国民经济分类 | I659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 |
发布日期 | 2023年07月27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09月01日 |
起草人 | 杨琳、李冰、马洪杰、闭珊珊、吴丽清、王炜、蔡浩淼、刘华、胡之恒、孙庆 虎、李赟、肖筱华、李坤、施媛、叶广利、戴炳荣、朱永佳、张颖、周微茹、王野桥、肖建一、朱松、 李雪凝、刘佼、曹峥、连焕伟、邱艺、尹旭、张鹏、陈澄、朱姝睿、白雪、高立伟、许洁、宋博宇。 |
起草单位 |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计算机软件 技术开发中心、上海软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信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太极华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万达信息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软中智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太保科技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山水云(上海)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文件确立了大数据服务能力的框架,规定了大数据服务能力的建设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 a) 指导数据服务供方建立自身的数据服务能力; b) 帮助数据服务需方明确对服务供方数据服务能力的要求。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确立了大数据服务能力的框架,规定了大数据服务能力的建设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 a) 指导数据服务供方建立自身的数据服务能力; b) 帮助数据服务需方明确对服务供方数据服务能力的要求。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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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381XW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指导 信息交流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国际合作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志宏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 邮编 : 100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