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NHA 1070—2024 燃气用具产品创新机型评价要求 燃气采暖热水炉-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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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NHA 1070—2024 |
中文标题 | 燃气用具产品创新机型评价要求 燃气采暖热水炉 |
英文标题 | Evaluation requirements for the innovative models of gas appliances — Gas-fired heating and hot water combi-boiler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1.140.65 水加热设备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P45 |
国民经济分类 | C419 其他未列明制造业 |
发布日期 | 2024年02月06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03月01日 |
起草人 | 柳润峰、关健成、史晓慧、刘兵、梁友新、朱宁东、伍斌强、张强、王保友、杨劼、郭颖云 |
起草单位 | 中国五金制品协会、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国家燃气用具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佛山))、国家日用金属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前锋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合胜厨电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燃气具商会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燃气采暖热水炉“创新机型”评价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及要求、评价原则及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热负荷小于100kW,最大采暖工作水压不大于0.6MPa,工作时水温不大于95℃,采用大气式或全预混式燃烧的采暖炉,包括: a)GB 25034-2020 附录A中的1P和1G型强制给排气式采暖炉; b)GB 25034-2020 附录A中的9P和9G型且热负荷大于70kW的强制排气式全预混冷凝炉; c)GB 25034-2020 附录A中的10Z、10P和10G型室外型采暖炉。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燃气采暖热水炉“创新机型”评价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及要求、评价原则及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热负荷小于100kW,最大采暖工作水压不大于0.6MPa,工作时水温不大于95℃,采用大气式或全预混式燃烧的采暖炉,包括: a)GB 25034-2020 附录A中的1P和1G型强制给排气式采暖炉; b)GB 25034-2020 附录A中的9P和9G型且热负荷大于70kW的强制排气式全预混冷凝炉; c)GB 25034-2020 附录A中的10Z、10P和10G型室外型采暖炉。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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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五金制品协会 | ||
登记证号 | 社证字 3159 号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专业展览、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东立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7号国家会议中心805室 | 邮编 : 100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