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PFIA 0009—2023 磷石膏制土壤调理剂-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PFIA 0009—2023 |
中文标题 | 磷石膏制土壤调理剂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20 环境经济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62 肥料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18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03月18日 |
起草人 | 文慧、杨瑞山、车宗贤、郭全恩、曹诗瑜、赵瑞祥、林枫、张晖、郑光明、杨勇、贺小云、解艳俊、郭晓伟、乔六朝、钟晋、李防、王玉环、修学峰、王臣、崔荣政 |
起草单位 | 甘肃瓮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节水农业研究所、云南云天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秦皇岛华瀛磷酸有限公司、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嘉施利(荆州)化肥有限公司、安徽司尔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4.1 外观 粉状或颗粒状,无机械杂质。 4.2 技术要求 磷石膏制土壤调理剂应符合表1中的技术指标,同时应符合包装标明值的要求。 表1 磷石膏制土壤调理剂的技术指标 项 目 技 术 指 标 钙的质量分数(以Ca计,干基)/% ≥14.0 硫的质量分数(以S计,干基)/% ≥11.0 水溶性氟含量(以F计,干基)/% ≤0.2 钠(Na)含量/% ≤0.2 pH(1∶250倍稀释) 3.0~9.0 注:水分以供需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4.3 限量要求 磷石膏制土壤调理剂中砷、镉、铬、铅、汞、铊的限量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项 目 含 量 限 值 总砷 ≤50 mg/kg 总镉 ≤10 mg/kg 总铬 ≤500 mg/kg 总铅 ≤200 mg/kg 总汞 ≤5 mg/kg 总铊 ≤2.5 mg/kg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06561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技术培训 展览展示 信息交流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修学峰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外贸安贞大厦B座四层 | 邮编 : 100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