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PRA 4001.1—2024 基于区块链的文化数字内容跨域共享技术要求 第1部分:基本原则-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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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PRA 4001.1—2024 |
中文标题 | 基于区块链的文化数字内容跨域共享技术要求 第1部分:基本原则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ross-domain sharing of cultural digital content based on block chain - Part 1: Basic principle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5.240.01 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57 数字内容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4年02月27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02月27日 |
起草人 | 洪钧、乔伟、蔺志明、周玉、魏苏、陈威、万林、李华、刘易航、李卓豫、赖寿生、陈曦、郭梦洁、李文、苑喆、兰春嘉、杨珍、韩国民、李世杰、亓峰、高凯、薛晓鹏、尹晖、陈磊、崔义娜、刘兵、王竞然、何雪萍、贾珂婷、黄越、李雷波、梁晨曦、郭福眼、苏彦聪、李建勋、吴疆。 |
起草单位 | 北京沸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数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雅昌文化集团、北京腾瑞云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九天星空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零数众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玖扬科技有限公司、伏羲云(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中恒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中心、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清华大学山东区块链研究院、中国价格协会文物艺术品价格委员会、厦门理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工银科技、元宇宙潮玩(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玩链科技有限公司、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恒达文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艺彤坤泰科技有限公司、东方有线网络、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下,具有文化数据交易职能的文化数据服务中心(简称“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依托文化数据服务平台中的文化数据交易系统开展文化数字内容交易过程中,在采用区块链技术进行跨域数据分发时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基本原则、应用场景、区块链能力、部署方式、运营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部署于国家文化专网内的文化数据交易系统与部署于互联网或文化机构专网内的各类业务系统之间,进行跨域数据共享所需的区块链系统开发、区块链节点部署、区块链数据应用、区块链运维管理等活动。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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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公共关系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7364D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 书刊编辑 展览展示 业务培训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大平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胡同2号 | 邮编 : 10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