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QZBJS 07—2023 柑橘溃疡病综合防控技术规程-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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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QZBJS 07—2023
中文标题  柑橘溃疡病综合防控技术规程
英文标题  The technology code for comprehensive controlling of Citrus canker disease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80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A015 水果种植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7日
实施日期  2023年12月07日
起草人  卢文才
起草单位  重庆市农业科学院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5  防控措施
5.1检疫措施
5.1.1建立无病苗圃
在未发生区选择具备良好隔离条件、交通便利、排灌顺畅的地块;在发生区选择周围1km以内无柑橘类植物种植,且具备良好隔离条件、交通便利、排灌顺畅的地块;苗圃选址需向当地检疫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并登记备案后方可建立;选择无病砧木和接穗繁育健康苗木,并实行科学管护。
5.1.2使用无病苗木
种植农户和业主应使用经检疫合格的无病种苗。
5.1.3产地检疫
在苗木繁育期间,按照GB 5040的要求开展产地检疫。种苗经检疫合格的可出圃种植或销售;发现带病苗木的,先对其周围苗木喷药保护,再挖除病株集中烧毁,并对周围苗木持续进行疫情监测,连续一年未发现病株,方可出圃种植或销售。
5.1.4调运检疫
5.1.4.1种苗
经产地检疫合格,取得植物检疫证书的种苗方可调出。对从外地调入的苗木,需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必要时进行复检,发现疫情应立即销毁;对无证调运或来源不清的种苗进行抽检或复检,发现疫情立即销毁,未发现疫情的集中假植1年,经检疫机构证明不带疫情后方可定植。

5.1.4.2果实
疫情发生区的果实,按照GB 15569 的规定检疫合格后,方可调运。
5.2农业措施
5.2.1合理施肥
控制氮肥施用量,夏秋季增施磷钾肥和有机肥,勤喷叶面肥。
5.2.2合理控梢
抹除全部夏梢和零星抽发的早秋梢,严格控制晚秋梢,保留春梢和秋梢。

5.2.3防治虫蝶
及时对潜叶蛾、凤蝶等传病害虫进行防治。
5.2.4 农事操作
发生区接触果树、苗木前用酒精、次氯酸钠等对嫁接刀、枝剪等工具进行消毒,田间各项农事操作应遵循“先健株后病株”的原则;每修剪一株果树,应对枝剪后再继续修剪;避免在雨天、霜露未干时进行修剪、抹梢、摘叶、采果等工作;夏季应及时排除园内积水,保证果园通风良好。
5.2.5 病株销毁
果园内发现零星病树的,挖除病株集中销毁,并在原病株种植处及附近施撒生石灰;果园内发现较大面积病树的,彻底修剪病枝、病叶和病果,并集中销毁。
5.2.6 冬季清园
果实采收后或早春萌芽前结合修剪,彻底清除溃疡病病枝、病叶和病果,将剪下的所有枝叶,连同园内杂草、落叶和落果等集中销毁。
5.3 化学防治
5.3.1 防治时期
5.3.1.1 嫩梢期
在苗木、幼龄树和结果树的春、夏、秋梢抽发期(新梢2~3cm)喷施第一次药,间隔15d~20d再喷一次,直至新梢老熟。
5.3.1.2 幼果期
结果树在谢花后10d~15d喷第一次药,间隔15d~20d再喷一次。
5.3.1.3 其他时期
大风、暴雨及冬季清园后,全园进行一次喷药防治。
5.3.2 用药方法
农药使用按照GB/T 8321中有关的农药使用准则和规则执行。果园采用树冠喷雾法,由外到内包围式进行喷药,同时喷施果园周边杂草。可使用波尔多液、氢氧化铜、噻霉酮、春雷霉素、噻唑锌等单剂或复配剂进行防治,主要药剂轮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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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重庆市植保技术协会
登记证号51500000MJP6278285发证机关重庆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以现代植保技术集成创新、试验示范等服务于农业需求,服务于粮食安全、农业强国战略和农药减量化目标,组织实施重大病虫疫情绿色防控、统防统治与应急防控,植保技术培训、咨询、信息化、中介服务,应急防控物资储备等活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向兆勇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华新村51号邮编 : 4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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