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RTAS 2.4—2023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CAN 总线数据采集规范 第4部分:气电混合动力车辆-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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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RTAS 2.4—2023 |
中文标题 |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CAN 总线数据采集规范 第4部分:气电混合动力车辆 |
英文标题 | Data collection specification for CAN of urban bus and trolleybus- Part4: Natural gas hybrid electric vehicle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43.040.99 其他道路车辆装置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G541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15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12月15日 |
起草人 |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北京福田欧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智达信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交信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交科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临沂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 |
起草单位 | 吴忠宜、刘凯、倪丹、孙宏飞、祁昊、罗建平、张达、陈希、张晗、宜毛毛、肖鸣、李雪姣、董雅竹、苏亮、曹忠军、周强、何国华、王邵赛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中气电混合动力车辆CAN总线数据采集的基本要求、数据内容和格式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中气电混合动力车辆CAN总线数据采集软硬件系统的设计、研发和应用。 |
主要技术内容 | T/CRTAS 2由7个部分构成,规定了不同能源类型车辆CAN总线数据的全量采集,综合考虑了目前主要车厂车辆CAN总线数据可采集性和大中型城市公交运营企业的应用需求,各地在执行标准过程中,可结合实际情况,针对车辆CAN节点及其数据项内容进行选择性定制。 5 基本要求 5.1 一般要求 5.2 报文ID编码要求 6 数据内容和格式要求6 6.1 数据信息1 6.2 数据信息2 6.3 数据信息3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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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02267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信息交流 业务培训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丽梅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盈都大厦C座3单元15层 | 邮编 : 100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