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ZQX 001—2022 清洁服务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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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HZQX 001—2022 |
中文标题 | 清洁服务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规范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1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O821 清洁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2年03月15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04月14日 |
起草人 | 许德祥、马志军、陈斌、李永生、朱振国、吴小菊、王珍珍 |
起草单位 | 浙江奥航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冯氏智慧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宜欣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至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杭州景容环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1 基本要求 1.1 应明确企业信用管理目标,健全信用管理组织和制度,配备信用管理人员,开展信用培训,推进企业信用品牌建设。 1.2 应对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进行信用监测预警、风险防范和管理。 1.3 应披露企业信用信息,宜自主披露核心业务和财务等相关信息,并配合政府信用监管部门的信用信息采集和监督管理工作。 2 信用建设 2.1 组织 2.1、1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是企业信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宜设立信用管理部门或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信用管理人员,建立信用管理协调机制。 2.1.2 企业信用管理部门/岗位的主要职责包括: a)制定并实施企业信用管理战略、工作规划; b)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体系; c)确立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包括法律法规信息收集、清洁行业发展信息收集、信用信息采集与评价、信用监测预警与风险防范、信用应用、持续改进等; d)组织信用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e)其他信用相关管理内容。 2.1.3 宜根据需要聘请信用服务机构或外部信用管理专家团队参与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工作。 2.2 制度 2.2.1 应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a)交易风险类管理制度:信用调查管理、授信管理、合同管理、商账管理制度等; b)合规类管理制度:失信行为责任追究、信用修复、社会责任履行、公共关系管理和持续改进制度等; c)信用信息类管理制度:信息采集、信息披露、风险监测预警和信用档案管理制度等。 2.2.2 应建立健全清洁行业组织认可的规章制度,包括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以及清洁的作业质量标准、操作规范、验收方法及要求和服务品质满意度调查等。 2.3 培训 2.3.1 应定期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信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b)清洁行业发展状况; c)信用基础知识; d)信用风险防范知识; e)信用管理相关标准; f)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2.3.2 应定期对清洁作业人员进行信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清洁人员上岗前诚信要求; b)清洁岗位技能、流程; c)清洁作业标准与企业诚信管理; d)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2.3.3 应定期对企业信用管理人员进行信用管理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信用管理部门/岗位职能、职责培训; b)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c)清洁行业发展状况; d)信用专业知识; e)信用信息采集与评价工作要求; f)信用监测预警与风险防控工作要求; g)信用应用工作要求; h)持续改进工作要求。 2.3.4 保存适当的培训相关记录,作为人员能力的证据。 2.4 目标 2.4.1 应将企业信用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并持续改进、修正目标。 2.4.2 企业信用目标应包括以下内容: a)信用风险防范:合规、经营、交易和管理等风险防范; b)信用水平提升:践诺履约、融资增信、经营管理、品牌影响等。 2.4.3 企业建立信用目标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a)有关信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b)政府信用监管部门的要求; c)清洁行业发展和社会责任的要求; d)客户需求和期望的要求; e)企业发展目标和经营管理的要求。 3 信用管理 3.1 信息采集 宜从公开和专业渠道收集相关信用信息。信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信用法律法规信息; b)社会经济政策信息; c)行业产业发展信息; d)政府信用监管信息; e)股东和法人等相关方的信用信息; f)企业经营管理等相关业务信息; g)清洁产品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和产品质量信息; h)客户的信用信息及清洁同行业企业对客户的诚信评价信息。 3.2 信息管理 3.2.1 宜根据企业信用管理工作需求,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或依托第三方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化管理。 3.2.2 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符合GB/T 22239中网络等级安全保护二级及以上要求,运维应符合GB/T 36626的要求。 3.2.3 信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可实现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a)清洁行业信用信息收集; b)信用法律法规、政策收集; c)信用评价; d)信用监测预警; e)风险防控; f)管理人员及清洁作业人员诚信管理 g)清洁产品供应商信用和产品质量管理; h)客户信用管理。 3.3 档案管理 3.3.1 信用档案的管理应符合GB/T 31952的要求。 3.3.2 信用档案分类包括但不限于: a)清洁产品供应商及产品信息档案; b)客户信用信息档案; c)清洁服务合同档案; d)清洁服务方案档案; e)安全防护用品档案; f)员工诚信档案; g)清洁作业人员健康档案; h)清洁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档案。 3.3.3 应对不同保密级别的信用信息档案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其在传输和保存中的安全。 3.3.4 宜采用数字化的信用档案管理。 3.4 信用评价 3.4.1 宜按附录A对企业信用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3.4.2 应按GB/T 23793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决定该供应商是否为本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4.3 信用服务机构宜根据附录A对企业信用情况进行评价;企业对信用服务机构的评价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评。 3.4.4 宜对客户的信用信息、付款诚信记录和失信行为等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对客户进行分类和授信管理。 3.5 信用风险监测与防范 3.5.1 应对以下信用风险进行监测,包括但不限于: a)宏观政策风险; b)监管制度风险; c)清洁行业风险; d)清洁作业安全风险; e)经营管理风险; f)清洁服务质量风险; g)社会舆情风险; h)清洁产品供应商信用及产品质量风险; i)客户信用风险; j)股东和法人等信用相关方风险。 3.5.2 应制定风险防控方案,对已出现或易出现的风险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纠正风险行为,防止风险的再次发生。 3.5.3 宜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宜依托相关监测平台或通过其他管理方式,开展动态和定期的风险监测、识别和预警。 注:相关监测平台包括:信用中国、信用中国(浙江杭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第三方信用监测平台等。 3.6 信用维护与持续改进 3.6.1 应对企业经营全流程中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和失信行为进行分析,制定适宜、有效的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3.6.2 应对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失信行为,采取有效的控制、处置措施,降低失信行为对相关方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信用修复。 3.6.3 宜对企业信用目标实现绩效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相关岗位及人员实施激励或惩戒措施,促进企业信用水平持续提升。 4 信用应用 4.1 宜参加信用管理部门或信用服务机构的公共活动,并展示企业的信用水平,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 4.2 相关部门宜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对清洁服务企业采取差异化管理措施。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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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杭州市清洁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100341538300W | 发证机关 | 杭州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开展与本会章程业务范围相关的宣传、交流、研讨、咨询、培训、承接政府部门委托事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陈斌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438号斗战大厦3楼301室 | 邮编 : 310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