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KYDX 002—2023 韭菜网络销售规范-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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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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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KYDX 002—2023 |
中文标题 | 韭菜网络销售规范 |
英文标题 | Leek network sales specification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490 其他互联网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3年09月01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09月20日 |
起草人 | 李斌、王娟 |
起草单位 | 开远硕满园商贸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韭菜网络销售规范的产品质量要求、包装、贮存、运输、追溯要求、网络销售要求、售后服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开远市生产的韭菜的网络销售。 |
主要技术内容 | 4 要求 产品质量要求 4.1.1 外表清洁,去除老叶和黄叶,无腐烂变质,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导致的严重病斑和外皮开裂等损伤。 4.1.2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规定要求。 4.1.3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规定要求。 包装 4.2.1 产品包装前处理 ——初选:剔除腐变质、老叶和黄叶、机械损伤果及外皮开裂等。 ——清洁:用有效的方法去除表面泥土等污物。 ——分级:根据NY/T 579分为一等品、二等品和三等品三个等级,每等级按其株长分为长、中、短三个规格,具体见表1。 表1 等级规格 项目 等级 一等品 二等品 三等品 品质 要求 品种 同一品种 同一品种 相似品种 整齐度/(%) >80 >70 >60 韭苔/cm 无 <5 <7 萎蔫 无 无 稍有 枯梢/cm 无 <0.2 <0.4 色泽 正常 整修 符合整修要求 鲜嫩 符合鲜嫩要求 异味 无 冻害 无 病虫害 无 机械伤 无 腐烂 无 规格 长/cm 株长>30 中/cm 株长20-30 短/cm 株长<20 限度 每批样品中品质要求总不合格百分率不应超过5%,其中不应有枯梢,不合格部分应达到二等品标准 每批样品中品质要求总不合格百分率不应超过10%,其中枯梢不应超过0.5%,不合格部分应达到三等品标准 每批样品中品质要求总不合格百分率不应超过10%,其中枯梢不应超过1% 注:异味,病虫害、腐烂为主要缺陷。 4.2.2 包装材料要求 产品选用清洁、干燥、无污染的纸或塑料包装材料包裹。包装容器选用洁净的泡沫箱、纸箱等,包装容器材料应整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内壁无小突物,无虫蛀、腐烂、霉变等,纸箱无受潮、离层现象。包装材料应符合GB4806.7、GB 4806.8 的规定。 包装容器的尺寸、形状应考虑新鲜蔬菜流通、销售的方便和需要。销售包装宜为0.5-2.5公斤(客户要求除外)。每批次包装箱规格应一致。每批次包装箱规格应一致。 4.2.3 包装方法要求 可使用纸或塑料包装材料进行包裹,同一包装内的产品应摆放整齐紧密,包装上留透气孔。包装容器内放置保鲜冰袋。每批产品所用的包装、单位质量应一致。 每一最小包装单元内应为同一批次、同一等级、同一品种。 标志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标识 4.4.1 每个包装以宜读、牢固的方式再外面的同一侧标注下列信息: ——生产者或销售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采收时间、包装日期; ——产品特征:产品名称和品种名称; ——产地:种植基地名称; ——净重、执行标准、等级; ——注册商标(适宜时) ——贮藏方法 ——包装容器规格。 4.4.2 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产品应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 4.4.3 经过县域公共品牌管理单位的认可且备案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包装标识中印刷县域公共品牌标识图案。 贮存 应按品种、等级、规格分别堆码。贮存库应清洁、卫生。短期贮存应在阴凉、通风的条件下,货堆不应过大,便于散热。应防日晒、雨淋、冻害及有毒物质的污染、堆码整齐,防止挤压等损伤。长期贮存应冷藏,贮存库内温度应保持在0-1°C,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90%~95%。 运输 4.6.1 运输前应进行预冷,宜使用冷藏车辆进行运输,冷藏车厢内温度应控制产品中心温度在4°C~8°C。 4.6.2 运输时做到轻装、轻卸,严防机械损伤。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无污染。短雨淋。长途运输中注意防冻保温或通风、散热,不使产品质量受到影响。 追溯要求 4.7.1 建立韭菜生产企业产品溯源制度和体系,记录和监控产品生产过程中各节点信息,实现韭菜从种植环节、加工环节、分拣环节、仓储环节、物流环节、销售环节可追溯可追踪。逐步建成统一监管、统一认证、统一规范的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树立开远市产品品牌统一形象,打击不法商家滥用品牌以及域外地区产品滥竽充数。 4.7.2 当发现销售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有效、准确地通知相关方,并记录停止销售和通知情况。配合相关食品生产销售者和食品安全主管部门进行相关追溯和召回工作,避免或减轻危害。针对所发现的问题,应查找各环节记录、分析问题原因并及时改进。 网络销售要求 4.8.1 应符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8.2 采用网络平台进行销售,可搭建信息化化系统,实现订单信息可视化、流程化、可追溯,结合配送系统实现准时配送。 4.8.3 网络交易平台应有商品管理、订单管理、支付方式、配送方式、售后服务等常见功能模块。 4.8.4 应建立相关制度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4.8.5 应具备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保障网络交易数据资料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8.6 应在售后服务模块中将退货、赔付程序、要求,以及网络经营者免责的要求明确规定。 售后服务 4.9.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售后服务,以满足对消费者承诺的要求。 4.9.2 建立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对售后人员定期培训,培训合格上岗。 4.9.3 针对售后消费者反馈意见进行数据汇总统计分析,对产品质量及服务及时进行跟踪改进。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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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开远市电子商务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5325023467172362 | 发证机关 | 开远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信息化建设服务、公众宣传服务业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赵祥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灵泉东路249号 | 邮编 : 6616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