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MRJ 014—2024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现状调查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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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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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NMRJ 014—2024 |
中文标题 |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现状调查技术规范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investigat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grassland use in construction project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B 40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9 其他农业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17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04月17日 |
起草人 | 韩牧仁、哈斯巴特尔、镡建图、斯琴其其格、孟祥楠、王辰、方海涛、温涓、宋向阳、张发、孟慧宇、李慧、刘晓明、杨勇、常吉祥、李梦竹、劳向伟、侯强强、李娜、韩宇宙、金亚飞、岑磊、于楠、杜健、田磊、康凯、金璟、王美佳、李庆余、张艳丰、冯强、其日嘎、张惠敏、闫涛、赵英杰、王卓、齐贺银、张冬梅、田伟伟、包晨、张天琪、刘源、赵波、李国雨、宋美丽、牛兴楠、潘宁宁、孙嘉勃、鲁浦昇、张娜、乔晓雅、杨敏、李举、哈斯巴雅尔、张海锋、王佳乐、杨国伟、贾可帆、李雅洁、梁晓燕。 |
起草单位 | 亿特利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工作总站、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监测规划院、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督查保障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保护总站、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北京中仁国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内蒙古联晟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亿特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亿特利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内蒙古草原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内蒙古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内蒙古自治区检验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建设项目使用草原现状调查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调查内容及方法等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建设项目使用草原现状调查。 |
主要技术内容 | (1) 项目使用草原的背景查阅资料,访问调查、实地踏勘,调查项目使用草原的的用途、项目区涉及的生态红线与自然保护区、草原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相关情况、涉及基本草原情况;项目区域的的气候、地形地貌、植被、土壤等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畜牧业生产概况。 (2)使用草原的范围和面积 将项目勘测定界资料叠加到自然资源部门最新土地调查数据库来确定。 (3)草原权属 走访、查验使用草原承包经营者草原权属证,草原权属不清晰的,应以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权属证明材料为准。 (4)草原特征调查 调查方法参照NY/T 2997、NY/T 2998规程执行,对植被类型、植物种类组成、覆盖度、草层高度生产力等进行调查,样方的选取应反映草地群落特征,同一个草地型点状或块状建设项目用地,均匀布设3个-5个样方进行调查。对于地形变化大、植被类型多的线性工程,先踏查整条线路,再根据地形、草原类型、行政界线区域变化布设样方,每个草地型不少于3个样方。中小草本及小半灌木样方,用㎡的样方,如样方植物中含丛幅较大的小半灌木用4㎡的样方。灌木及高大草本植物样方用100㎡'的样方,灌木及高大草本分布较为均匀或株丛相对较小的用50m和25㎡的样方。草原等级依据NY/T1579确定。原生植被已经灭失的地块,在相邻的区域开展调查;冬春单位地上生物量无法通过实地调查获取,参照历年资料和现场调查的覆盖度估算。 (5)畜牧业生产和农牧民生活 调查项目使用草原利用方式、强度、牲畜饲养、畜牧业收入及对农牧民生产生活影响程度。 集中连片使用草原的块状、点状项目,走访牧户调查问卷对于涉及牧户不足10户的,走访比例不低于80%;涉及10户-20户的,走访比例不低于为60%;涉及20户-50户的,走访比例应不低于40%,涉及50以上的,走访比例应不低于20%:对于线路长、使用草原面积大的线性项目,涉及自然村或行政村不足5个的,走访村的比例不低于80%;涉及自然村或行政村5个-20个的,走访村比例不低于60%;涉及自然村或行政村20个以上的,走访村比例不低于30%:每村随机走访2户-3户农牧民。 (6)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调查区域内,采用野外调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调查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记录生活型、高度、密度、保护级别及生活型等,野外调查方法按照LY/T1820执行。 (7)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调查区域内,采用查阅资料、社会调查和专家咨询的方法,调查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称、种群密度、保护级别等,野外调查方法按照GB/T 37364.1执行。 (8)补偿安置情况 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征占用土地补偿标准和项目征占用补偿协议,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各项补偿安置措施的落实情况,项目建设对牧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以及农牧民群众对补偿安置情况是否满意,并由草原使用者或承包者签字确认。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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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内蒙古认证和检验检测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50000MJ2210609X | 发证机关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为会员单位提供咨询、宣传、交流合作、产品认证、体系认证等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杨明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金川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 邮编 : 010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