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ZBJXH 0002—2024 眼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标准-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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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SZBJXH 0002—2024 |
中文标题 | 眼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标准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10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P839 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 |
发布日期 | 2024年03月20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03月28日 |
起草人 | 黄鹤、徐冬梅、张艳玲、祝晓木、周佳佳、王洋、陈佳、舒立群、赵谦、邓承 义、崔磊、陈丽珍、金颂、周谟圣、肖铭、谢琦、徐苓、巫剑、陈小菊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睛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会、深圳市保健协会、深圳市眼科医院、深圳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深圳新安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深圳市万基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雅视光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湖南光合作用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璟辰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视景医疗软件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5 培训要求 5.1 培训参考学时 三级眼健康管理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二级眼健康管理师、一级眼健康管理师均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5.2 培训教师 培训三级眼健康管理师的教师应具有二级眼健康管理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眼健康管理师的教师应具有一级眼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眼健康管理师的教师应具有一级眼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2年(含)以上或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含)以上。 注:相关专业:全科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眼视光、营养学、中医学、健康管理等,下同。 5.3 培训场地设备 具有可容纳40人的标准教室;有必要的教学设备、设施;室内光线、通风、卫生条件良好。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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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深圳市保健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3005026945597 | 发证机关 | 深圳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建立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体系、行业专家智库;推进行业标准和技术创新;加强行业自律;为会员提供创业孵化、培训、咨询服务;组织行业会议、展览,帮助会员开拓市场。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仕琼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十一街万基商务大厦25楼 | 邮编 : 5180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