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QAC 0001—2024 艾条、艾柱检验标准技术规程-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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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YQAC 0001—2024 |
中文标题 | 艾条、艾柱检验标准技术规程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51 农业专业 |
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12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01月19日 |
起草人 | 杨富林、李刚、杨蕊、王德富、姚华 |
起草单位 | 阳泉市艾草产业协会、山西本茂盛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平定县方兴艾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山西省农业大学生命科学院。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艾条、艾柱的规格型号、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艾草为原料,经干燥、粉碎、提绒、卷条、切割、包装加工而成的艾条、艾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435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 GB/T 6438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721 化学试剂 分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通则(紫外和可见光部分) 3 规格型号 艾条、艾柱根据用途不同,按直径、长度大小分为五类,表述为直径(。 ) ×长度,单位为毫米 (mm),具体规格型号是。18×28(mm);。18×200(mm);。30×200(mm);。40×200(mm); 。50×200 (mm)。 4 要求 4.1 鉴别 4.1.1 油的吸附性能 用橄榄油吸收充分, 无残油。 4.1.2 相容性 用丙酮溶剂时可以完全浸没样品;用水为溶剂时样品与处于分离状态。 4.1.3 全谱扫描 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在波长410 ~412 nm之间的可见光范围, 有一高峰面积区。 T/YQAC 0001-2024 4.2 外观及气味 4.2.1 外观 艾绒用卷纸卷成的规定规格型号的柱状物。 4.2.2 艾绒外观 絮状物。色泽为灰白、灰黄色; 有少量肉眼可见的杆类杂质。 4.2.3 卷纸外观 为桑皮纸, 纸的颜色为本色或漂白色。 4.2.4 香气 有艾绒应有的香味, 无异味。 4.3 理化指标 见表1 表 1 艾 烛 的理化指标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指标 1 水分 w/% 7~10 2 灰分 w/% ≤ 10 5 检验方法 5.1 鉴别试验 5.1.1 油的吸附性能试验 载玻片上点1~2滴橄榄油,用镊子取体积略大于油滴的艾绒样品,目测: 油滴可以被艾绒及时完全 吸附干净。 5.1.2 相容性试验 取0.5克艾绒样品, 样品平铺放入在内皿的直径约85mm培养皿中, 用丙酮溶剂可以完全浸没样品, 放置过夜, 目测:可以看到有明显的絮状沉淀物, 液体部分颜色为黄色。用水为溶剂不能浸没样品,放 置过夜,目测: 样品与水基本上还处于分离状态。 5.1.3 全谱扫描试验 取5.1.2 的浸泡丙酮溶剂液,用TU1900型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按GB/T 9721规定的方法, 选择“光谱扫描”模式,按附录A 的规定进行。结果可与附录A的图谱比对,在波长410~412 nm处有一 高峰面积区。 5.2 外观及气味检验 5.2.1 外观检测 随机抽取本品2根, 目测。 T/YQAC 0001-2024 5.2.2 艾绒外观检测 用5.2.1试验后的样品, 撕开艾烛卷纸,取出艾绒, 使其松散, 在自然光线下,目测。 5.2.3 卷纸及外观检测 目测。 5.2.4 香气检测 用5.2.2试验后的样品, 嗅其气味。 5.3 理化指标检验 5.3.1 水分 按GB/T 6435的规定进行 5.3.2 灰分 按GB/T 6438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抽样 6.1.1 生产中的取样批 同一班组,同一规格,同一台卷烛机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每批随机抽样,每次抽样不少于5根,同 时备样5根。 6.1.2 包装后的产品取样批 按包装产品的情况随机取样,若单个包装不满足抽样数量时,按每次抽样不少于5根的取样最低标 准取样,同时备样5根。 6.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鉴别试验中的油的吸附试验、外观及气味和水分。 出厂检验为逐批检验,经检验合格, 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6.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4 要求的所有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年应不少于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 检验。 a) 当原料工艺、 配方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4 检验结果的数值修约 T/YQAC 0001-2024 水分、灰分的检验结果按GB/T 8170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判定检验结果。 6.5 不合格结果处理 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的规定时,应以抽取同批产品的备用样,按不合格项进行复检, 若复检仍达不到本部分的规定, 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6 检验结果异议的处理 产品质量以产品交付时检验质量为准,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 由供需双方共同委托提 交双方议定的仲裁检验单位单位,并按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和判定。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包装 产品包装材料应符合选用材料的国家基本要求,产品的外包装上标明: 产品名称、配料、厂名、 厂 址、生产日期、采用的标准编号、保质期、产品用途、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标志,外包装的包装储运 图示标志按GB/T 191 规定。 7.2 运输 运输工具应干燥、清洁、无异味,并有防雨、防潮、防污染设施,不应与有异味、有毒、有害、易 燃、易爆物品混运。 7.3 贮存 产品应按批存放在通风、 干燥的贮存处妥善保存, 不应与能导致产品污染的货物共同存贮。 产品贮存期为2年。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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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阳泉市艾草产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40321MJAHYYY9B0 | 发证机关 | 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业务范围 | 开展艾草种植,产品开发,市场拓展,技术交流,文化推广,行业自律, 会员维权 咨询服务 业务培训 信息交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刚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森宇坐标城秀林苑A7--106 | 邮编 : 045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