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MIF 234—2023 电动葫芦质量分级规范-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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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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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MIF 234—2023 |
中文标题 | 电动葫芦质量分级规范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s for quality grade of electric hoist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53.020.20 起重机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J80 |
国民经济分类 | C343 物料搬运设备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18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02月01日 |
起草人 | 于缤峰、林夫奎、朱敏刚、林卫国、赵定元、陶天华、陶敏锋、祝跃进、张培、任海涛、雷金柱、王辉、周增林、苏超旭、宋鹏程、孙诚、杜大平、林剑、邓兵、蔡晓杰、韩军印、姬彪、黄桂宏。 |
起草单位 | 北京科正平工程技术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诺威起重设备(苏州)有限公司、凯澄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浙江双鸟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冠林机械有限公司、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华德起重机(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泰尔汀起重科技有限公司、辰力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北起意欧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神力索具有限公司、八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河南新科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飞马起重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天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的制定是为了响应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和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激发质量创新活力,为质量分级制度建立基础的技术要求及分级方法。依托本文件技术条款的支撑,倡导优质优价,引导、保护企业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的积极性,为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公开、公正地推进质量分级评价提供技术支撑;通过专业性判断将复杂的质量信息显性化,为完善优质优价市场机制提供技术保障。 本文件选取电动葫芦作为对象,选取恰当的技术性能指标和试验方法,建立质量分级规范标准。目的是营造优胜劣汰、健康向上的市场环境,通过优质优价的引导,提升全行业的技术和质量水平,帮助企业淘汰落后低端产品,使产品的迭代升级更加有序科学,促进行业良性竞争,从而在电动葫芦领域实现质量强国。 本文件的制定为电动葫芦产品提供了一套全方位的质量评价体系,使电动葫芦产品实现技术升级、品质升级,为检测机构、企业和用户评价产品的优良提供了科学的技术支撑。 前言 III 引言 IV 1 范围 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 3 术语和定义 5 4 分级原则 5 4.1 科学性 5 4.2 先进性 5 4.3 适用性 5 5 分级指标 5 5.1 概述 5 5.2 钢丝绳电动葫芦 6 5.3 环链电动葫芦 6 6 分级要求 7 6.1 通用要求 7 6.2 合格品 7 6.3 优等品 8 6.4 特等品 8 7 抽样要求 8 8 试验方法 8 8.1 通用要求 8 8.2 基本参数和使用性能测定 8 8.3 可靠性试验 8 8.4 绿色低碳和卫生指标试验 8 8.5 安全监控试验 9 8.6 安全性能试验 9 8.7 装配质量和外观 9 8.8 关键部件 9 9 判定 9 9.1 缺陷项目、否决项目及分类 9 9.2 总当量数的计算 10 9.3 样机检查结果判定 10 10 文档管理 11 附录A (资料性) 电动葫芦结构示意图 12 附录B (规范性) 外观质量检查评分要求 14 附录C (规范性) 功能评分要求 15 参考文献 16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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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2104F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信息交流 国际合作 展览展示 教育培训 书刊编辑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薛一平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 | 邮编 : 10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