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QGFA 01—2004 有机莼菜生产技术规程-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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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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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QGFA 01—2004 |
中文标题 | 有机莼菜生产技术规程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4 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01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07月16日 |
起草人 | 刘严、江彬彬、李杰、谢未晞、唐韧、董悦、陈纯亮、曾世洪、张登忠、朱素华、卢劲托、廖华乔、谭荣国、宋学群、袁相勇。 |
起草单位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特色产业发展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谭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青坪莼菜专业合作社、重庆米掌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4 产地环境 4.1 气候 宜选择海拔 1200 m ~ 1600 m、年均气温 11 ℃ ~ 14 ℃;生态条件良好、水源充足、光照充足、排灌方便、远离污染源并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生产区域。 4.2 空气质量 应符合 GB 3095 的要求。 4.3 灌溉水 应符合 GB 5084 的要求。 4.4 土壤环境 富含有机质、耕作层厚度不少于 20 cm、水源充足、排灌方便、pH值 4 ~ 6 的水田或沼泽地。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 GB 15618 中水田的规定。 5 栽培 5.1 整田 田埂高 60 cm ~ 80 cm、底宽 70 cm、顶宽 35 cm,旋耕整平,旋耕深度不少于 20 cm。田块对角设置进排水口。 5.2 选种 选择 3 年~ 6 年生带 1 个 ~ 2 个茎节,健壮、无病害、无损伤的地下匍匐茎或水中茎作为种源。以地下匍匐茎作种茎时,应选黄色或白色的粗壮茎段;以水中茎作种茎时,应选粗壮、老龄、色泽绿、带须根的茎段。做到新挖新栽,当天未栽完的种茎需浸泡在水中。 5.3 栽种时间 春、秋两季均可移栽,以 3 月下旬至 4 月中旬为宜。 5.4 栽种技术 5.4.1 定植密度 根据田块肥沃程度,每 667 ㎡ 栽 2000 株 ~ 6000 株,肥田按 66 cm× 50 cm进行栽种,中肥田按 50 cm× 50 cm进行栽种,瘦田按 33 cm× 33 cm进行栽种。 5.4.2 定植方法 种茎每 2 个~ 3 个节剪成一段,顺行平按或竖插于泥中,平按深度为 3 cm,竖插深度为 7 cm。 6 施肥 6.1 基肥 6.1.1 基肥选择 腐熟的堆肥、农家肥、饼肥等。商品有机肥应符合 NY/T 525 和 NY 884 生物有机肥的规定。有机莼菜生产中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质应符合 GB/T 19630-2019 附录A表A.1的要求。 6.1.2 基肥用量 入冬前或初春,每 667 ㎡ 均匀施 1300 kg ~ 2000 kg有机肥或 100 kg腐熟饼肥,推压整平,使肥料充分混入泥水中。 6.2 追肥 采摘结束换水后或茎叶瘦小发黄、卷叶胶质很少时,选择阴天或晴天上午 10 时以前、下午 4 时以后,每 667 ㎡ 追施 50 kg ~ 100 kg腐熟的菜籽饼肥,施肥前放浅田水,施肥后灌至原来水位深度,泼清水冲洗莼菜叶面。 7 水层管理 7.1 水位 定植初期,宜浅水,田间保持 10 cm ~ 20 cm水层。生长阶段,按季节调整水位,使莼菜茎蔓淹没于水下,叶片漂浮于水面;春、秋两季水层高度保持在 30 cm ~ 40 cm,盛夏水位 50 cm ~ 60 cm,冬季水位 50 cm~ 70 cm。 7.2 换水方法 每采摘 1 次,放掉 3 cm ~ 5 cm老水,添加 6 cm ~ 10 cm新水。每月最后 1 次采摘后,放掉 1/3至 2/3 的老水,灌新水至原来水位。水温达到 30 ℃时,应保持长期微流水。 8 病虫草害防治 8.1 病虫草害 主要病害有叶腐病、根腐病等;主要虫害有椎实螺、菱小萤叶甲等;主要草害有青苔、水葱、黄花狸藻、眼子菜、慈姑等。 8.2 防治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可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不应采用化学防治。 8.3 防治方法 8.3.1 农业防治 选择优势莼菜品种,适时更换种苗,莼菜种植 2 年后,部分或全部拔除弱势植株,用健壮植株重新换栽种苗,5 年 ~ 8 年更新换代 1 次。施用充分腐熟有机肥;及时添换清水,保持水质清澈透明。 8.3.2 物理防治 人工清除杂草、青苔、水网藻,螺蛳、蝌蚪以及病害植株等。 4 月莼菜萌芽,椎实螺大都集中在莼菜田四周和流水口时,应及时捞除。生长期间,结合采收,随时拔除杂草;对生长过密或老黄叶过多的茎叶,要及时用手或剪刀疏茎叶。每年莼菜萌芽前和采收结束后,全面除草 1 次。 8.3.3 生物防治 莼菜田中投放少量鲤鱼、鲫鱼、草鱼等控制虫害、草害。每年 3 月 ~ 4 月,每 667 ㎡ 放养约 5寸的草鱼 8 尾~ 10 尾,或鲤(鲫)鱼 5 尾~ 8 尾,莼菜采收结束后将鱼捕捞。 9 采收 9.1 采收时间 当年种植的莼菜,不宜采收。每年 4 月下旬 ~ 9 月中旬分次采摘,4 月下旬 ~ 7 月中旬每 2 d采摘 1 次,莼菜质量好、产量高。7 月下旬 ~ 9 月上旬每 3 d ~ 5 d采摘 1 次,莼菜质量较差,产量低。9 月中旬以后不宜采收。 9.2 采收标准 在莼菜田里手工采摘连同卷叶、嫩叶和芽苞一起采摘、叶柄节 5 mm长;必须带花蕾采摘,尽量不要采摘单叶或只有叶柄而无卷叶的莼菜嫩芽。 9.3 采收方法 从行间进入莼菜田,手工采摘后轻放于小木桶或塑料桶中(不可使用铁器)。采摘动作不宜过大,注意保护附着的透明胶质,勿沾泥沙等杂质。 10 档案管理 有机莼菜生产配备专门的生产技术指导人员,对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质量控制记录;宜使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并赋“二维码”;建立完整的生产档案。生产过程所有原始记录、生产和质量管理制度、标准、规程和各种物料原始凭证票据规范存档,保存时间为 5 年。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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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重庆市绿色食品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5000007474716799 | 发证机关 | 重庆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组织理论探讨及学术交流,开展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技术咨询、人员培训、科学普及、宣传推荐、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等章程范围内的相关活动。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陈义康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重庆农牧科技大厦14楼1406室 | 邮编 : 4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