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GLCX 018—2024 桂林脆皮锅烧制作技术规程-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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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GLCX 018—2024
中文标题  桂林脆皮锅烧制作技术规程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120.10 肉和肉制品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H621 正餐服务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5日
实施日期  2024年07月01日
起草人  李河山、沈逸之、徐尤龙、崔莹莹、陆云、沈林杰、葛力菲、杨伊妮、林小会、蒋显军、吕昌林、罗连莒。
起草单位  桂林理工大学、桂林市餐饮烹饪协会、桂林河记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桂林脆皮锅烧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原料要求、制作工艺、品质要求、生产场地要求、和档案记录。 本文件适用于桂林脆皮锅烧菜肴的制作。
主要技术内容  3.1 
桂林脆皮锅烧  Guilin crispy deep-fried pork 
以整修过的符合要求的猪脖子肉为主要原料,姜、葱、蒜为辅料,以米醋、食用盐、三花米酒为调料,经初步熟处理后用食用盐、米醋调料抹上,再用油锅炸制而成的皮酥脆肉香的桂林特色菜肴。可改刀切成片、小块等形状直接食用,也可以配上佐料食用。
4 原料要求
4.1 主料
4.1.1 猪脖子肉
应符合GB 2707和GB/T 17236的规定。
4.2 辅料
4.2.1 三花酒
应符合GB/T 10781.3的规定。
4.2.2 葱
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

4.2.3 姜
应符合GB/T 30383的规定。
4.3 调料
4.3.1 植物油
应符合GB 2716的规定。
4.3.2 食用盐
应符合GB 2721的规定。
4.3.3 米醋
应符合GB 2719的规定。
4.4 水
洗涤、加工和制作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5 制作工艺
5.1 制作流程
桂林脆皮锅烧制作流程见图1。
选料→加工→初步熟处理→炸制→改刀装盘
图1 桂林脆皮锅烧制作流程图
5.2 加工工艺
5.2.1 选料
选带皮猪脖子肉500 g,厚6 cm为宜。
5.2.2 加工
猪脖子肉切除淋巴清水洗净后去毛。生姜切片、葱切12 cm的段,备用。
5.2.3 初步熟处理
锅中放姜片、葱段、三花酒,加入3 000 g水,猪脖子肉冷水下锅加热20 min至熟后捞出,然后将猪脖子肉皮层面经用针形签子插孔后均匀抹上米醋、食用盐静待10 min,配方见附录A。
5.2.4 炸制
锅中放入3 000 g冷植物油,放入处理好的猪脖子肉,慢火加热至130 ℃~140 ℃烹炸至色泽金黄后将猪脖子肉捞出,待第二次复炸。油温加热升至190 ℃~220 ℃,再将每块猪脖子肉进行复炸至肉皮起酥脆均匀即捞出,制成脆皮锅烧肉制品(参见附录B)。
5.2.5 改刀成型
根据需要改制成相应的成形规格。
6 品质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品质要求
项目 要求
色   泽 皮色金黄
气   味 具有脆皮锅烧特有香味,无异味
口  感 外脆香酥,肉质富有润感
7 场地要求
应符合GB 31654和GB/T 42966的规定。
8 档案记录
应建立制作过程的档案记录,内容包括:原料来源、原料验收、制作开始和结束时间、操作者签名等,并妥善保存。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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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桂林市餐饮烹饪协会
登记证号51450300507210170L发证机关桂林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厨师技术交流。(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沈林杰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桂林市榕湖北路16号榕湖饭店邮编 : 5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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