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HBPOR 001—2022 河北省住宅物业服务评价专家库管理规范-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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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HBPOR 001—2022
中文标题  河北省住宅物业服务评价专家库管理规范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20.01 质量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S952 社会团体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12日
实施日期  2024年07月12日
起草人  侯晋丽、杨晓旭、龚月芳、梁永生、刘建峰、高峰、姚振军、张志红、刘爱民、杨雨、孙红领、于潇、贾志科、高忠庭、梁嘉仪
起草单位  河北省社情民意研究会、 河北住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河北省住房保障协会、河北省资政社情民意研究院、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河北省住宅物业服务评价专家库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河北省住宅物业服务履约质量、收费评估等专家库(以下简称“物评专家库”)的建立、使用、管理,以及评审专家的入库、抽取、考核等活动。河北省住宅物业服务履约质量评审、河北省住宅物业服务履约质量测评报告评审、河北省物业收费规范等活动,其评审专家组的专家成员应当从专家库中抽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物业管理条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管办法》
《关于加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
《保定市物业管理条例》
《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
《邯郸市物业管理条例》
《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
《廊坊市物业管理条例》
《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
《张家口市物业管理条例》
《衡水市物业管理条例》
《承德市物业管理条例》
《沧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上述标准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河北省住宅物业服务评价专家
本规范所称河北省住宅物业服务评价专家,是指全省范围内住宅物业服务履约质量评价、服务收费评估等项目综合性评价评审专家。
4 组织管理
河北省社情民意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负责制定河北省住宅物业服务评价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包括:
(1)制定、修订专家库建设与管理的标准规范;
(2)专家库的建立与公开,具体负责评审专家的材料接收、资格评定、入库前培训、颁发聘书、社会公示等;
(3)专家库的日常维护,具体负责评审专家的入库后继续教育、考核评价、信用信息管理、续聘与解聘等;
(4)对河北省住宅物业服务履约质量评审、服务收费等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5 评审专家的入库管理
(1)专家库面向全省常态化征集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入选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申请书或单位推荐书应当存档备查。
(2)入库的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具备中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国籍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满6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②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③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评审过程中能够以客观公正、科学严谨、诚实守信为行为准则;
④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评估评价工作、物业协会管理工作或从事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满两年;在大学、研究所从事物业相关理论、实务研究满两年的相关人员;
⑤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物业管理工作,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⑥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住宅物业服务评审工作,并接受研究会的监督管理;
⑦研究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3)评审专家的入库流程如下:
①拟入库评审专家须登录“河北省物业服务公共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备案,并填写提交《河北省住宅物业服务评价专家申请表》(见附录A)和《河北省住宅物业服务评价专家承诺书》(见附录B)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申请人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②研究会根据提交材料对拟入库评审专家进行评定(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资格是否符合;根据地域、技术领域、行业领域等予以标识),如评定不通过须书面向其说明;
③拟入库评审专家确定入库资格后,研究会予以颁发评审专家聘书,并在“河北省物业服务公共信息平台”官方网站公示;
(4)对所有入库的评审专家建立档案、颁发聘书,实行全省统一编号制度。评审专家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专业技术职称、需要回避的信息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研究会申请变更相关信息;
(5)专家库的评审专家每届任期两年,聘期内考核评价合格的,期满予以续聘。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河北省社情民意研究会
登记证号51130000575540948W发证机关河北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交流、咨询、研究、培训、人民调解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梁永生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2号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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