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SNCX 006—2024 寿宁乌茶-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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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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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SNCX 006—2024 |
中文标题 | 寿宁乌茶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140.10 茶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6 坚果、含油果、香料和饮料作物种植 |
发布日期 | 2024年05月31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06月01日 |
起草人 | 郭胡津、陈强、范世朗、叶荣年、吴冰琰、王世茂、林志坤、钟凤莲、陈晓岚、 魏明秀、卓美、黄金凤、谢水强、张丽花、卢明基、徐培春、王军、李春禄、王菊弟、张明、范志兴、 雷钟新、许兴松 |
起草单位 | 寿宁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寿宁县茶业协会、福建寿之韵茶业有限公司、福建省万 氏留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瑧越茶业有限公司、寿宁县景红茶业有限公司、福建省寿宁县天福缘茶 厂(普通合伙)、寿宁县梦之乡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水来香茶业有限公司、宁德市畲韵红茶业有 限公司、寿宁县韵品轩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寿宁县南阳镇兴松茶厂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寿宁乌茶的分级及实物标准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寿宁乌茶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本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与碎茶含量测定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T 18795 茶叶标准样品制备技术条件 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 30375 茶叶贮存 GB/T 40633 茶叶加工术语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487、GB/T 4063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寿宁乌茶 shouning wucha 以寿宁行政区域内种植的金牡丹及有性群体种的新梢为原料,经萎凋、摇(抖)青、揉捻、“发酵”、干燥、筛分、拣剔、拼配、烘焙等工艺制作而成,具有“甜果香浓郁,滋味浓醇爽口”的高香红茶产品。 4 产品分级与实物标准样 4.1 分级 寿宁乌茶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个级别。 4.2 实物标准样 每等级设一个实物标准样,每五年更换一次。实物标准样制作应符合GB/T 18795的规定。 5 要求 5.1 鲜叶原料 新鲜、洁净、无劣变的一芽一、二、三叶及同等嫩度的对夹叶。 5.2 基本要求 具有正常的色、香、味,不含有非茶类夹杂物和添加剂,无异味,无异嗅,无劣变。 5.3 感官品质 5.3.1 寿宁乌茶的感官品质特征要求。 特级:条索(紧结、壮实) 色泽(灰乌润) 整碎(匀整) 净度(净) 香气(甜果香浓郁、持久) 滋味(浓醇爽口) 汤色(橙红明亮) 叶底(软嫩、红棕亮、匀亮) 一级 :条索(紧结、较壮实) 色泽(灰乌较润) 整碎(匀整) 净度(净) 香气(甜果香显) 滋味(浓醇较厚) 汤色(橙红亮) 叶底(柔软、红棕、较匀亮) 二级:条索(较紧结、较壮实) 色泽(灰乌尚润) 整碎(较匀整) 净度(较净) 香气(有甜果香) 滋味(醇较厚) 汤色(橙红较亮) 叶底(较柔软、红棕、较亮) 5.4 理化指标 水分(质量分数)/% ≤ 6.5 总灰分(质量分数)/% ≤ 6.5 粉末(质量分数)/% 特级≤1.0;一级、二级≤1.5 水浸出物(质量分数)/% 特级≥32; 一级、二级≥28 5.5 质量安全指标 5.5.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5.5.2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和GB 2763.1的规定。 5.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取样 按GB/T 8302的规定执行。 6.2 感官品质检验 按GB/T 23776的规定执行。 6.3 理化指标检验 6.3.1 水分 按GB 5009.3的规定执行。 6.3.2 总灰分 按GB 5009.4的规定执行。 6.3.3 粉末 按GB/T 8311的规定执行。 6.3.4 水浸出物 按GB/T 8305的规定执行。 6.4 质量安全指标检验 6.4.1 污染物限量检验按GB 2762的规定执行。 6.4.2 农药残留限量检验按GB 2763和GB 2763.1的规定执行。 6.5 净含量检验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7 检验规则 7.1 取样 取样以“批”为单位,同一批投料生产、同一班次加工过程中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品为一个批次,同批产品的品质和规格一致。取样按GB/T 8302的规定执行。 7.2 检验 7.2.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品质、水分、总灰分、粉末和净含量。 7.2.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第5章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检验周期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如原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出入时; c)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d)停产一年及以上恢复生产时。 7.3 判定规则 7.3.1 出厂检验时凡不符合出厂检验项目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 7.3.2 型式检验时凡不符合本文件第5章规定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 7.4 复检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GB/T 8302规定加倍随机取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标签 产品的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的规定。 8.2 包装 应符合GB 23350和GH/T 1070的规定。 8.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有防雨、防潮、防曝晒措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8.4 贮存 应符合GB/T 30375的规定。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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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寿宁县茶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50924793773977A | 发证机关 | 福建省寿宁县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1、积极参与我县茶产业发展规划,对政府有关发展茶叶政策的制定提出建议并协助贯彻执行;2、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加强茶叶的质量和价格管理,协助推荐本县的茶叶龙头企业;3、普及科学知识,交流茶叶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促进茶叶技术发展;4、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和茶企业的意见、建议,为会员排忧解难;5、为会员提供市场、技术等信息和法律等咨询服务;6、协调会员之间关系,调解经济纠纷;7、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茶叶展销会、交易会,开拓我县茶叶产业发展。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陈晓岚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寿宁县鳌阳镇解放街县茶业局办公楼 | 邮编 : 355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