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BSAS 001_7—2024 设施草莓标准综合体 第7部分:质量控制-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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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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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BSAS 001.7—2024 |
中文标题 | 设施草莓标准综合体 第7部分:质量控制 |
英文标题 | Integrated standards for greenhouse strawberry Part 7: Quality control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5 水果种植 |
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24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09月24日 |
起草人 | 王玉丹、韦迪哲、王蒙、姜冬梅、李小凤、祝宁、武琳霞、王刘庆、郝建强、沙品洁、李楠 |
起草单位 |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北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北京市昌平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北京万德园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设施草莓生产组织管理、农业投入品管理、废弃物管理、产品质量管理、内部自查等质量控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规模生产主体开展设施草莓生产与管理,其他生产主体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确 通则 NY/T 1224 农用塑料膜安全使用控制技术规范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总则 NY/T 4245 草莓生产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组织管理 4.1 组织机构与形式 4.1.1 应建立法人登记的生产主体(如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等)。 4.1.2 应建立相应的生产、加工、销售、质量管理、检验等组织部门,明确各部门和各岗位的职责。 4.2 人员管理 4.2.1 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操作规程制定、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 4.2.2 有熟知草莓生产相关知识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生产过程质量管理与控制。 4.2.3 应对所有人员进行基本的公共卫生和质量安全基础知识培训。 4.2.4 从事品种选择、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治、农业投入品管理、采收分级、包装标识等草莓生产关键岗位的人员应进行相关技术培训。 4.2.5 每个草莓生产区域应至少配备1名受过应急救护培训,并具有应急处理能力的人员。 4.2.6 应为从事农药等投入品使用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条件(如胶靴、防护服、橡胶手套、面罩等)。 4.2.7 直接接触草莓采收、分级和包装的人员应身体健康,并定期体检。 4.3 制度管理 4.3.1 草莓生产者应根据生产实际编制适用的制度规范,并在相应功能区上墙明示。 4.3.2 制度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a) 制度规范应包括员工管理制度、内部自查制度、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 b) 操作程序应包括人员培训、卫生管理、投入品使用、废弃物处理、紧急事故处理等程序; c) 作业指导书应包括土壤管理、肥水管理、定植管理、环境调控、茎叶管理、花果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分级、储藏、包装标识、运输、抽样检查等环节。 4.4 生产记录 4.4.1 记录应如实反映生产过程的真实情况,并涵盖生产的全过程。 4.4.2 基本情况记录包括:地块或基底分布图、地块基本情况、灌溉水基本情况。 4.4.3 生产过程记录包括:农事管理记录、农业投入品进货、领用、配制、回收记录及销售记录。 4.4.4 其它记录包括:环境、投入品和产品质量检验记录、农药和化肥使用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记录、设施、设备和农机具的定期维护和检查记录、废物和潜在污染源的分类和记录。 4.4.5 记录可包括纸质记录及电子记录,保存期应2年以上。 5 农业投入品管理 5.1 采购 5.1.1 应制定农业投入品采购管理制度,应从正规渠道采购。 5.1.2 采购的农药和肥料及其他化学药剂等农业投入品应“三证”齐全(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和执行标准号),产品质量合格且在保质期。应采购在草莓上登记的农药产品。 5.1.3 购买农药、肥料、农膜、器械等投入品时有产品合格证明、建立登记台账,保存相关票据。 5.2 储存 5.2.1 农业投入品不与农产品混存混放。不同种类的投入品应按产品标签规定的储存条件分类分区存放,可采用隔离方式防止交叉污染。 5.2.2 储存仓库应符合防火、清洁、避光、防腐、通风、温湿度适宜等安全条件,配有急救药箱,出入处贴有警示标志。 5.2.3 投入品应有专人管理,建立并保存入库、出库和领用记录。 5.3 使用 5.3.1 农药使用应按NY/T 1276执行,肥料使用应按照NY/T 496执行。遵守农业投入品使用要求,选择合适的施用器械,适时、适量、科学合理使用投入品。 5.3.2 农药和肥料应在专用区域配制。配制区应远离水源、居所、畜牧场、水产养殖场等。 5.3.3 农药和肥料施用器械应保持良好状态,每年应至少校验1次。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使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 5.3.4 应建立和保存农药、肥料、器材和设备的使用记录。内容包括施用地块、农药或肥料名称、生产厂家、成分含量、防治对象、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器械、施用时间、安全间隔期、施用人等。 5.3.5 变质、过期的投入品,以及剩余药液、施药器械清洗液、农药包装等,应做好标记、安全处置。 6 废弃物管理 6.1 分类存放 对不同类型废弃物和污染物进行分类,设置专门的存放点。 6.2 处置 6.2.1 农药剩余的处理、废容器和废包装的处理按NY/T 1276执行。 6.2.2 肥料包装物应妥善处理、安全存放,不可另做它用。 6.2.3 农膜回收应符合NY/T 1224的规定。 6.2.4 病虫果、病虫枝叶,集中深埋。 6.2.5 建立并保留废弃物处理记录。 7 产品质量管理 7.1 抽样检测 7.1.1 草莓产品上市销售前,应进行抽样质检或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检验检测,检验合格后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后方能上市销售。 7.1.2 草莓中污染物应符合GB 2762的要求,农药残留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草莓中农药残留限量要求见附录A。 7.2 追溯管理 7.2.1 建立可追溯体系,宜采用产品编码或二维码等现代信息技术编制追溯码,追溯码的编制、使用和内容应符合NY/T 4245规定。 7.2.2 应建立并保存各环节的生产记录和档案。记录和档案应保存2年以上,保证产品可追溯。 7.3 投诉处理 7.3.1 应制定投诉处理程序和草莓质量安全问题的应急处理预案。 7.3.2 对有效投诉和草莓质量安全问题应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记录保存。 8 内部自查 8.1 应制定内部自查制度和自查表,至少每年进行1次内部自查,并保存内部自查记录。 8.2 针对内部自查发现的问题,指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及时纠正并记录。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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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北京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110000500315850H | 发证机关 | 北京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课题研究、技术交流、科普宣传、专业培训、咨询服务、承办委托、编辑专刊。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潘立刚 | ||
依托单位名称 |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9号 | 邮编 : 1000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