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ACEM 49—2024 “领跑者”评价技术要求 城市公共交通 汽电车服务-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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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ACEM 49—2024 |
中文标题 | “领跑者”评价技术要求 城市公共交通 汽电车服务 |
英文标题 | Evaluation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op runner" Urban public transport bus and trolley service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220.99 其他运输形式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G541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01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12月20日 |
起草人 | 杨咏、邢昌友、黄伟平、肖涛、班治军、王勇军、彭伟、曹震、孔利华、张莉、王彦忠、邓立仑、顾晓泉、陈观宙、聂毅军、陈施承、张义寿、冯良、张嘉青、李华强、王海萍、王为民、王玥、李自虎、白镇昆、高潇娴、王宏清、王可纯、吴冰、李东伟、王小平、李艳佳、秦超、张青、葛璐敏、彭翔、王美玉、刘浩、刘怡、伍颖贤、骆柯、刘雪梅、罗文清、张九青、马振兴。 |
起草单位 | 青岛城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交远航认证有限公司、青岛公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城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公共交通的汽电车服务标准“领跑者”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及要求、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公共交通的汽电车服务水平评价。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可参照使用,相关机构在制定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方案时可参考使用。 |
主要技术内容 | 4 基本要求 4.1 企业具有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资质。 4.2 企业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质量、环境事故,无重大主责安全事故。 4.3企业未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相关名录。 4.4企业应在国家企业标准化信息平台公开承诺执行的企业标准,应履行提供服务执行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义务。 4.5 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标准的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及对应的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或者评价方法符合规定。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规范。 4.6 企业执行标准信息的时效性符合规定。 4.7 企业应依据GB/T19001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实施。 5评价指标及要求 5.1基线指标 5.2 核心指标 5.2.1核心指标包括标准化管理指标、服务评价指标、运营评价指标、安全与应急评价指标,车辆管理指标,信息化管理指标、场站管理指标等 5.2.2标准化管理指标见表2 5.2.3服务评价指标见表3 5.2.4运营评价指标见表4。 5.2.5安全与应急评价指标见表5 5.2.6车辆管理评价指标见表6 5.2.7信息化管理评价指标见表7 5.2.8场站管理指标见表8 5.3创新指标 6 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 6.1 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标准的全部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划分为领跑者水平、优质水平、达标 水平,划分依据见表8。 6.2 服务特性测评见附录A 6.3 服务指标评价见附录B 6.4 仪容仪表评价见附录C 6.5 评价指标要求及等级划分见表10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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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 ||
登记证号 | 50001110-1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理论研究、信息交流、专业培训、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骋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1207-1208 | 邮编 : 100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