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CPEF 086—2024 生态环境数智化监测与预警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CPEF 086—2024 |
中文标题 | 生态环境数智化监测与预警技术规范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digital monitoring and early warning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7.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1 生态保护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05日 |
实施日期 | 2025年01月05日 |
起草人 | 张新民、张军强、平翌、孟楠、张峰、张祺杰、张维民、施利燕、马秀芬、孙铭锐、徐伟嘉、林虹宇、陈振波、王赛、王团团、王永、赵其明、戈燕红、李先峰、冯一帆、余杰、程琳、金建东、王家恒、李龙彬、侯云、宋秀红、张雷、冯军、王宜瑞、韩孜赟、屈君、李志高、刘影、山洪武、袁晓树、贺海波、靳媛媛、赵青、王雪强、林井杰、杨水林、王玉珍。 |
起草单位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长光禹辰信息技术与装备(青岛)有限公司、珠海鼎正国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鸿森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南昌云宜然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美环境监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艾利维水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青岛罗博飞海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芯阅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旭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鼎星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北研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大学、海南擎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合肥恒宝天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羚牛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卫星(安徽)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中网动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天和翔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数智化监测与预警技术的基本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生态环境监测与预警过程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环境监测和预警活动,也适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其他机构从事的生态环境监测和预警活动可参照执行。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依据团体标准编制要求进行编制,为各类环境数智化监测和预警活动所需明确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手段提供标准可行的技术指导,为数智化监测数据精准化、预警技术明确化提供理论依据和功能支撑,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本标准内容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适用范围 给出了本规范制定的技术要素、适用范围等。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编制时引用的标准规范等文件,以保证指导性技术文件条款的可依性和可行性。 (三)术语与定义 对本技术规范中所涉及的名词术语进行定义。 (四)基本要求 规定了生态环境数智化监测与预警活动过程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组织机构、从业人员、仪器设施和实验环境等。 (五)质量体系与监督 明确了生态环境数智化监测与预警全流程、全体系工作要求,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数智化监测程序、数智化监测方法、数智化监测结果、数据处理及评价和数智化监测记录等。 (六)数智化监测方式 分别从环境智能识别技术、穿透式质量管理技术和立体监测技术三方面明确高效数智化监测技术优势与拟解决的现存问题。 (七)数据分析与评估 完善细化了多种数据智慧分析方法,以及评估技术、评估内容、评估流程等。 (八)预警 提出了预警系统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导入数据、数据存储及同步备份、查询、自动生成预警产品、会商修订、签批、产品发布等功能要求。 (九)溯源 规定了溯源数据库和溯源系统软件应具备的条件,以及留痕溯源技术和立体溯源技术等溯源方法。 (十)系统集成 明确以网络高效感知技术为基础,建立污染源非现场数智化监测和预警技术的要求。 (十一)预期目标 运用立体监测技术及装备与 “固定+移动”的监测方式相结合,建立一套立体的光谱实时智能化监测预警系统,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对重点区域做到及时溯源预警,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十二)综合报告 强调了报告应具备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等。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是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76268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理论研究 信息交流 业务培训 专业展览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孟繁志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3号楼102室 | 邮编 : 10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