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PCIF 0347—2024 石油和化工行业无废工厂评价要求-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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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PCIF 0347—2024 |
中文标题 | 石油和化工行业无废工厂评价要求 |
英文标题 | Assessment requirements for zero-waste factory of petroleum and chemical industrie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 04 |
国民经济分类 | C261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5月20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08月20日 |
起草人 | 孙浩程、陈传帅、姜健华、彭芬芬、韩建勋、贺成、边昕宇、鲁奕良、卢梅、周会勇、张虎、董继、朱建航、陈红梅、张丽琴、潘柯君、陶萍萍、吕孟辉、邵志国、谢水祥、任雯、孙俊楠、赵丁、杭宇、邓小光。 |
起草单位 | 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化学工业区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上海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中化环信环境工程(上海)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石油和化工行业无废工厂评价的基本要求以及评价指标、指标数据来源、评价方法、报告内容等评价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石油和化工行业无废工厂的评价。 |
主要技术内容 | 5 评价要求 5.1 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由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加分指标组成。其中一级指标5个,分别为源头减量、规范化收储运、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保障能力;二级指标21个;加分指标1个。 5.2 指标数据来源 本文件中数据采集以统计部门、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等官方数据为准。非官方数据以工厂自行提报、现场调研或行业协会数据为准。 5.3 评价方法 评价采用百分制,5个一级指标和21个二级指标最高分值分别合计100分,每个一级指标分值与对应的二级指标得分之和相等。另有加分项5分。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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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2715X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成果鉴定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傅向升 | ||
依托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十六号楼 | 邮编 : 1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