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PCIF 0356—2024 轿车轮胎质量能力分级评价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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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PCIF 0356—2024 |
中文标题 | 轿车轮胎质量能力分级评价规范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 for grading and evaluating the quality reliability of passenger car tires product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83.160.01 轮胎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G 41 |
国民经济分类 | C291 橡胶制品业 |
发布日期 | 2024年05月20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08月20日 |
起草人 | 纪滔、丁士育、张进新、李红伟、王宝凯、傅广平、马忠、朱兴国、刘晓民、郁子平、李健、刘骁、徐雪清、张琳、吕海梅、杨晓营、刘贵辰、唐超。 |
起草单位 | 北京中化联合认证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国家橡胶轮胎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普利司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浦林成山(山东)轮胎有限公司、青岛致鉴检验有限公司、双钱集团(安徽)回力轮胎有限公司、青岛中化新材料实验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轿车轮胎质量能力分级的评价方法、流程、评价要求以及结果发布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轿车轮胎的质量能力分级评价活动。 |
主要技术内容 | 4 质量能力分级评价方法和流程 4.1 质量能力分级评价方法 轿车轮胎质量能力分级,是在企业必须满足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采用量化打分的方式从生产保障能力评价、产品品牌竞争力和产品性能三个方面对产品进行综合评价分级的模式。 产品质量能力评价得分f=生产保障能力评价得分+产品品牌竞争力评价得分+产品性能评价得分。 产品质量能力评价满分为100分,不同评价得分对应不同的能力等级: A级:f≥90; B级:75≤f<90; C级:60≤f<75。 4.2 评价流程 4.2.1 企业提交申请材料。 4.2.2 评价机构对申请企业是否满足基本要求进行评价,对满足基本要求的申请企业的生产保障能力要求、产品品牌竞争力和产品性能分别进行评价;对不满足基本要求的申请企业不再进行评价。 4.2.3 评价机构完成生产保障能力与产品品牌竞争力评价后,对企业提交的检测报告进行评价并打分;若表3中必检项评分出现0分时,则该产品不予评级。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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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2715X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成果鉴定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傅向升 | ||
依托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十六号楼 | 邮编 : 1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