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GBAS 54—2023 桥岛隧智能运维数据 面向公路数字化的智能巡查-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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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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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GBAS 54—2023 |
中文标题 | 桥岛隧智能运维数据 面向公路数字化的智能巡查 |
英文标题 | Data for intelligent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bridge-island-tunnel crossings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lligent inspection for highway digitization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5.240.60 信息技术在运输和贸易中的应用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P 07 |
国民经济分类 | I653 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26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10月26日 |
起草人 | 郑顺潮、杜豫川、刘坤、景强、曹静、周妮、刘成龙、吴荻非、常林、矫成武、陈春雷、李亦舜、岳光华、沈巍、李振宁、谢韵妍 |
起草单位 | 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同济大学、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浙江大学、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大学、澳门大学、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面向跨海桥岛隧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的智能巡查的基本要求,并规定了巡查任务与内容、巡查方法与装备、巡查结果数字化与应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跨海公路、桥梁、隧道基础设施的日常数字化巡查和专项性能巡查工作。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面向跨海桥岛隧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的智能巡查的基本要求,并规定了巡查任务与内容、巡查方法与装备、巡查结果数字化与应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正文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巡查任务与内容、巡查方法与装备、巡查结果数字化及应用共7部分。本文件确定了智能巡查的基本要求,对智能巡查的目的、频次以及人员、作业安全要求进行了规定;确定了智能巡查内容,对公路数字化巡查时路面状况巡查、路基状况巡查、沿线设施状况巡查以及路政异常事件巡查等四类事件的巡查内容、评价方法和推荐等级进行了规定;确定了巡查方法和装备,规定了巡查方法与装备的一般要求,对装备系统的组成以及针对手持、车载、无人机三类巡查终端的功能和性能以及不同装备选用标准进行要求;确定了巡查结果数字化及应用,对路面状况、路基状况、设施状况、路政事件、巡查空间定位数据进行了格式和准确性的规定,对巡查数据字段、数据安全性以及相关应用进行了规定;给出了巡查任务、装备和巡查结果的元数据表。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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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000MJK8055178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一)宣传贯彻标准化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二)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并提供相关培训、咨询服务;(三)积极承担团体标准的试点工作,推广经验成果,推行团体标准在产业中的应用;(四)积极争取将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纳入“粤港澳大湾区共通执行标准”清单,探索团体标准转化为地方、行业、国家或者国际标准的渠道;(五)加强与国内外标准化组织、产业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联系,开展学习交流与合作活动;(六)成为会员之间共享信息、交流、合作的平台,促进内部资源的有效利用。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眭世荣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 | 邮编 : 5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