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HZTA 001—2024 农用无人机防治茶树病虫害技术规程-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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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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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HZTA 001—2024 |
中文标题 | 农用无人机防治茶树病虫害技术规程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60.99 其他农业机械和设备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CS V 53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4 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 |
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01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10月01日 |
起草人 | 杨宇宙、蔡晓明、吴梦涛、郁德明、朱磊、汪谦、郑旭霞、黄小萍、刘霁虹、李红莉、杨磊、张兰琳子、商涛、石碧鹏、蒋炳杰。 |
起草单位 | 杭州市西湖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浙江农丰植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农飞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杭州市植保植检中心)、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杭州三和萃茶叶科技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农用无人机防治茶树病虫害的术语和定义、作业对象及作业时期、作业基本条件、作业方法、记录与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农用无人机防治茶树病虫害。 |
主要技术内容 |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RTK(Real Time Kinematic) 高精度定位 用户机接收基准站采集的载波相位并求差解算坐标,从而达到实时获得厘米级定位精度的测量技术。 仿地飞行 是指农用无人机在作业过程中,通过雷达定高,使得无人机与作物冠层保持恒定高差。借助仿地飞行功能,农用无人机能够适应不同的地形,从而达到更好的植保防治效果。 4 作业对象及作业时期 作业对象 茶小绿叶蝉、茶尺蠖、灰茶尺蠖、茶橙瘿螨和茶炭疽病等发生在茶树树冠层的主要病虫害。防治指标见附录A。 作业时期 茶小绿叶蝉防治适期为梅雨初期、秋雨初期;茶橙瘿螨、茶炭疽病防治适期为梅雨前、秋雨前;茶尺蠖、灰茶尺蠖防治适期为5月~8月。 5 作业基本条件 作业区气象条件 最大风速不超过3 m/s,水平能见度大于5 km,气温不超过35℃。 降水或预计作业完成4 h内有降水,应停止作业。 作业区场地条件 应具备合适的无人机起降点和开阔的视野等作业条件,且符合DB33/T 2415 的规定。 农用无人机 质量、性能、安全等要求应符合NY/T 3213、T/ZJNJ 0016的规定。 应具备统计作业面积、飞行架次功能,可实现数据导出和接入第三方作业监测设备。 操作人员 应符合NY/T 4259、DB33/T 2415的规定。 6 作业方法 药剂选择 6.1.1 药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已在茶树上登记,宜选用生物农药或低水溶性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各主要病虫害的防治药剂选择见附录A。 6.1.2 宜优先使用水乳剂、水分散颗粒剂等可溶性药剂,不宜使用可湿性粉剂。 6.1.3 宜选择不同作用机理的农药交替轮换使用,合理混配。多种药剂混配使用时,应当提前做预混配试验,避免药剂相互反应,做到现配现用。其使用方法应符合GB/T 8321、NY/T 1276的规定。 6.1.4 添加助剂应按照标签要求使用,并保证对茶树安全,且与药液溶液有良好的兼容性,无分层、絮凝、沉淀等问题。 药害测试 施用前应对喷施药剂进行药害测试。测试方法:在晴天中午,按3倍飞防作业浓度,使用背负式喷雾器喷施1 m~2 m的茶行;第二天观察,茶树幼嫩梢叶是否产生药害。 药液配置 宜按常规推荐剂量的80%准确量取药剂。 宜采用桶混二次稀释法配置药液。先注入1/4~1/3的水,然后按照“先固体、后液体、最后助剂”的顺序加入药剂并充分混匀,最后再将剩余的水加入并混匀。 作业前准备 应按T/ZJNJ 0016要求,测量作业区,并合理规划航线、制定作业线路。 首选自主飞行作业模式,并开启仿地飞行、断点续喷、随速(变量)喷雾、RTK高精度定位、自动避障功能。无法进行自主控制模式作业的区域进行手动控制模式作业,避免重喷、漏喷。 按NY/T 4259、DB33/T 2415要求,对无人机进行作业前检查和调试,并配备相应的维修、配药、防护设备与工具。 作业要求 作业安全、应急处置应符合NY/T 4259和DB33/T 2415中的规定。 应根据病虫害防治对象、无人机机型,确定药液亩用量、作业高度、飞行速度等作业参数。作业参数选择见附表B。 施药应全程监测流量、压力、作业位置、飞行速度、飞行高度。作业中药液流量控制误差<10%、飞行速度控制误差<5%、飞行高度控制误差<10%。 施药结束后,应查看飞行轨迹、流量等作业参数,统计实际作业面积。若有漏喷区域,应及时补喷,无人机无法喷到位的地方采取人工补打。 按GB/T 17980.55、GB/T 17980.56、GB/T 17980.57、DB34/T 3863要求,进行防治效果调查。 7 记录与档案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对作业时间、区域、天气、对象、农药名称、农药用量、防治靶标、作业参数、作业质量核查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存档不少于五年。记录见附录C。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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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杭州市茶叶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100A9362499X6 | 发证机关 | 杭州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研讨、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余继忠 | ||
依托单位名称 | 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清谷路88号 | 邮编 : 310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