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HZTA 009—2024 果味红茶-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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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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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HZTA 009—2024 |
中文标题 | 果味红茶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99 有关农业和林业的其他标准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CS X 55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9 其他农业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03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12月15日 |
起草人 | 张建勇、崔宏春、尹军峰、赵芸、冯智慧、毛宇骁、黄海涛、叶熙萌、贾威 。 |
起草单位 |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杭州绿润制茶有限公司、杭州贾氏茶叶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果味红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果味调味红茶产品。 |
主要技术内容 | 3 术语和定义 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果味红茶 fruit-flavored black tea 以茶树Camellia sinensis (Linnaeus.) O. Kuntze 的芽、叶、嫩茎为原料,加入水果及其制品和(或)食品添加剂等辅料,经特定工艺加工而成,具有水果风味的调味红茶产品。 3.2 加料果味红茶 charging fruit-flavored black tea 加工过程中加入食用水果及其制品的果味红茶。如青柑红茶、柠檬红茶、蓝莓红茶等。 3.3 加香果味红茶 fragrant fruit-flavored black tea 加工过程中加入香精、香料等食品添加剂的果味红茶。如芒果味红茶、甜橙味红茶等。 3.4 混合果味红茶 mixed charging fruit-flavored black tea 加工过程中既加入水果及其制品,也加入香精、香料等食品添加剂的果味红茶。 4 产品分类 果味红茶依据风味来源可分为加料果味红茶、加香果味红茶、混合果味红茶。 5 要求 5.1 原辅料要求 原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品质要求 项目 要求 外观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和形状,无霉变、无劣变、无异物 滋味和香气 具有相应水果和红茶风味,无异气味 汤色 具有产品冲泡后应有的汤色 5.4 卫生指标 5.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5.4.2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5.5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5.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 检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 按照GH/T 1247规定执行。 6.2 理化指标 6.2.1 样品制备按GB/T 8303规定的方法执行。 6.2.3 水分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执行。 6.2.4 总灰分按GB 5009.4规定的方法执行。 6.2.5 茶黄素含量按GB/T 30483 规定的方法执行。 6.3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取样 7.1.1 取样以批为单位。以同一投料、同一工艺生产的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7.1.2 取样按GB/T 8302规定执行。 7.2 检验 7.2.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品质、水分、净含量和标签。 7.2.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文件中第5部分要求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周期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如原料或加工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c) 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出入时。 7.3 判定规则 7.3.1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的产品判定该批次产品为合格。 7.3.2 出厂检验项目,任一项不符合规定,该批次产品判为不合格产品。 7.3.3 型式检验时,凡不符合本文件第5部分规定的产品,均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4 复检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GB/T 8302规定加倍取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标签 产品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规定。 8.2 包装 应符合 GH/T 1070 的规定。 8.3 运输 运输工具应该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8.4 贮存 应符合 GB/T 30375的规定。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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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杭州市茶叶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100A9362499X6 | 发证机关 | 杭州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研讨、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余继忠 | ||
依托单位名称 | 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清谷路88号 | 邮编 : 310024 |